楼市新政频出 重拳力度有多大?(3)——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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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市新政频出 重拳力度有多大?(3)
2010年04月29日 10: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重拳力度有多大

  没有人怀疑此波政策的威力,但政策成效多大仍有待观察。

  “十号文件内容非常多,很多细节都还没出来,一个十号文件足够达到调控目标了。”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发展室主任易宪容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很有信心。他对记者表示,这轮房贷新政只要严格执行下去,对打击房屋囤积、房屋投机和遏制高房价会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但是,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研究员王小广则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此次房贷调控的利率杠杆作用很弱小。”他认为,最有效的办法应从税收角度进行调控,“应该有一个长效机制,像出台物业税。”

  从新政中要求加紧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的表态来看,释放出一个有力的信号:若市场状况没有明显改观,不排除出台更为严厉的税收、信贷等政策的可能。

  “在没有看到执行效果的情况下,我们就讨论未来会如何,是否会出台新政策,没有必要。”银河证券首席分析师左小蕾对《中国新闻周刊》说,她看重的是这次新政的执行力度。

  也有人担心问题出在地方政府。此次房贷新政要求建立考核问责制,明确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省级政府负总责、城市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

  “此次中央调控楼市的决心和力度给地方政府很大的压力。”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记者采访时说。中央政府把房地产当做民生问题,希望房价能够让大部分老百姓承受得起;而某些地方政府则是把房地产当做经济问题,土地出让金和税收是地方政府最关心的问题,正是这种中央和地方利益的不一致,导致许多很有针对性的调控政策到了地方却无法执行。“如今地方限购三套和三套以上住房细则难出,这说明几个一线城市之间在相互观望,没有地方愿意第一个透露细则制定的信息。后出政策,则可以有个参照系,从而可将细则制定得松一些以有利于地方楼市。”尹伯成说。

  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房地产企业负责人也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了他的担忧,他担心执行政策过程中会出现各种规避措施。他简单向记者举了三种规避方式;一是已经有开发商表示的替购房者垫付一成首付;二是“中国不缺身份证”;三是银行客户经理与房产中介私下“合作”,以“假离婚”等各种形式,将二套甚至多套房客户包装成首套房客户。

  就此,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顾问、首席经济学家杨重光对《中国新闻周刊》说:“相关机构缺乏与房地产相关的基本数据,比如在北京居住十年以上的人有多少,他们的住房情况等数据的统计,房屋普查也没有结果。没有真实、全面的数据怎么去判断、怎么去制定科学的政策?”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则更愿意把住房问题看作是一个政治问题。他对《中国新闻周刊》说:“政府对于房子的政策本来应该有两个:房地产政策和住房保障政策,但现在的问题是中国似乎只有房地产政策。”所以他认为,“这次房贷新政如果还是调控房地产,那就没戏。”

  “从长远来说,还是要配套进行金融、税收、土地制度的改革和住房保障制度的改革。”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记者采访时说。他认为,要让中低端的居民有房子住,让财富阶层有更多的投资出路。 (实习生田春艳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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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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