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IT|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片·论坛|图片网|华文教育|视 频|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图片库|供 稿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房产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综述:广州最漂亮的宅基地何去何从引发各界热议
2007年03月26日 01: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广州三月二十五日电 (记者 陈建)两年多前被媒体曝光而被政府决定强令拆除的广州最漂亮的宅基地——“天河龙怡苑”,最近因《物权法》的出台,社会各界的不同理解,而广受法律界和政府部门的关注。这幢曾经位于广州黄金旺地、招揽两千业主而名闻全国的宅基地房屋,其何去何从再度引发各界热议。

  《物权法》出台后,广州各界围绕相关条文的解读、研讨也随即展开。近日有媒体解读为“‘集体建房’也可转为商品房”,其中提到“龙怡苑”有机会因《物权法》而“翻生”。

  中山大学法学院张民安教授指出,集体用地的建房可以通过相关手续转为商品房,但是,按照目前的规定,集体用地不能建商品房。如果集体用地要成为建设用地,只能通过国家征收,由国家取得该土地的所有权,然后再由国家通过拍卖的方式出让土地的使用权。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潘嘉玮教授也表示赞同,既然国家的法律规定了商品房不能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开发者就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要建设商品房,首先要将集体土地变成建设用地。

  广州大学陈德豪教授表示,如果真的要拆迁的话,数千业主的正当利益将会受到损害,而同时投入的资源又将要浪费掉,政府在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必须要兼顾多方面因素。

  张民安教授则认为,类似“龙怡苑”这种违章建筑,出现问题的原因是在于建筑物所在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上,业主们可以通过办理事后的征收手续,将土地性质由集体所有改为国家所有,使之合法化。

  不过,潘嘉玮教授则认为“不能开这样的头”,这种补办的做法事实上是倒行逆施,当事人做出了违法的事情然后逼国家将不合法的事实合法化,这样损害了国家法律的权威。往后更多的人利用这个办法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商品房,那么事情就会一发不可收拾。

  政府有关部门则明确表示,无论是一九九七年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处理广州农村集资房问题的决定》,还是一九九九年的广东省国土厅《关于对清理土地转让、炒卖土地中有关具体问题的处理规定》,抑或最新出台的《物权法》,都对宅基地问题作了明确规定,有关部门对这类土地违法行为绝不手软。

  据悉,多个政府部门已在联合处理龙怡苑的问题,并已形成相关处置方案,等待上级研究决定。(完)

 
编辑:张明】
 


  打印稿件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