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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到二手房业委会却不让收楼 原业主有经济纠纷
2007年04月04日 15:19 来源:南方都市报

  公先生最近三个月的心情,可以用大起大落来形容。1月份,他淘到了一套价格超“靓”的房子,并且顺利办下了房产证;可等到收楼时,却发现根本进不了屋。房子已被物业公司封闭,门锁也被换了,更加让他哭笑不得的是,物业公司称,是楼盘的业主委员会不让他们收楼的!

  顺利买房 收楼遇阻

  公先生年前经朋友介绍,买了增槎路恒丰花园的一套二手房,价格等条件都满意,今年1月正式办理了过户,拿到了房产证,并开始缴纳按揭款。

  1月9日,公先生和太太前往恒丰花园收楼,没曾想房门的锁已被人换了,怎么也打不开,他们立即前往物业管理处询问,对方称,公先生没有提供必要的资料,不能收楼。“房产证都办好了,房子是我的,凭什么不让我进自家门!”公先生还发现,和他同样购买了该小区二手房的五户人家都无法收楼。五家人随即联合请律师来交涉,律师给小区物业管理处发出律师函,没想到物管处在复函中明确说,“是恒丰花园业主委员会不让收楼,理由是资料不全……”

  经济纠纷 拖累业主

  记者昨日下午前往恒丰花园,找到目前负责小区开发、销售等工作的“中威房地产开发公司”。该公司负责人杨先生在电话中强调,他是代表业主委员会说话,而非中威公司。杨先生说,公先生等人所购买的五套二手房,其原业主当初购买时便没有缴纳相关税费,而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房产证,因此公先生等人购买二手房的行为他们不予承认。但他也表示,非常愿意和公先生等人面对面协商解决问题。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广州卓信律师事务所潘谦律师,潘律师说,业委会没有权力阻止有合法身份的业主收楼,在这起纠纷中,开发商和业委会如果认为原业主获取房屋产权的行为不合法,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不能侵犯公先生等人作为业主收楼的权利。

  目前,几户购房者已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讨回“收楼权”。(方舒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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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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