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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房摇身变酒楼 是谁对违法建筑听之任之?
2007年04月27日 14:25 来源:江南时报

  镇江著名的焦山、北固山之间3.5公里的线路,是镇江市近几年计划投资1.7亿元精心打造的旅游风光带。经过多方努力,“外滩”特色如今已显现出来。近日,有读者反映,“外滩”绿地上那座看似挺考究,实则煞风景的“听江楼”原来是一座由临时用房改造成的违法建筑。按照法规,它早就应该被拆除。

  然而,当记者经过调查,证实该“听江楼”确属无合法手续的违建,早应执法查处时,却发现政府的监管在它面前出现了“真空”……

  知情者:临时管理用房竟摇身变酒楼

  镇江著名的焦山、北固山之间3.5公里的线路,是镇江市近几年计划投资1.7亿元精心打造的旅游风光带。经过多方努力,“外滩”特色如今已显现出来,而读者提到的“违建”听江楼,就建在这段黄金路上。

  在一位知情者的引领下,记者日前驱车探访了听江楼。在一个叉路口,记者看到一块旅游景点指示牌上,醒目地标明听江楼的前进方向。继续往前走,道路两侧听江楼的广告牌开始密集起来,而“简餐、牛扒、西餐、咖啡”等字样也是不断映入眼帘。当车子驶入崭新的江滨大道时,视野一下子变得开阔了。远处,对岸的扬州建筑清晰可见——虽然没有上海外滩的雄伟壮观,却也是错落有致,别有风味;近处,岸边绿化带洋溢着春天的气息——有林间小道,有起伏的岗坡,当然也有五彩缤纷的花草。记者发现,许多游客都喜欢将轿车停在一边,惬意地漫步其间,大口地做作深呼吸,眺望着远处的江水,指指点点。

  就在尽享安然惬意时,前面绿化带上出现的一组房屋显得异常扎眼。“那就是听江楼”,知情者指着它告诉记者,“镇江市水利投资公司前两年在这里施工建设滨江风光带时,为了工程管理需要,就造了这栋房子作为临时管理用房。然而,从当初他们建设时的情况看,好像就是作为长期建筑物的。”“你看,这栋房子造型别致,装潢豪华,占地面积也较大,根本不像我们常见的工地临时管理用房。”

  随即,记者来到这栋房子的正前方,上面“听江楼”三个鲜红的大字甚是引人注目。记者从大堂经理处了解到,这里是今年春节后开业的,生意非常火爆。这位经理告诉记者,他们老板是租赁这里场地经营的,关于房子是否具备合法手续,他们并不清楚。

  记者绕着听江楼走了一周,估算了一下其占地面积有1000平方米左右,这么大的建筑物真的会没有合法手续?

  规划局:我们也认为听江楼是违建

  4月11日,记者就听江楼建设手续是否完备一事,采访了镇江市规划局副局长谢庚龙。谢局长首先就“外滩”事件告诉记者,目前镇江水投公司已经拿到了这片土地的合法使用手续,此外,该公司正在报批在听江楼南侧路边建设酒吧、餐厅等商业网点的项目,为此造成附近小区的部分居民已经和镇江水投公司产生矛盾,并向规划局投诉。对此,规划局将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进行审批。关于听江楼,谢庚龙说,在目前镇江水投公司报批的项目中,没有听江楼。到目前为止,规划局也没有接到报批听江楼项目的手续。

  谢庚龙认为,为了工程建设的管理需要,建设临时管理用房是可以的。但是,这种建筑物随着工程的结束就应立即拆除。不能作为永久性建筑长期使用,更不能将其功能转化为其它用途。就听江楼目前的状况,谢庚龙说,规划局不可能批准他们在那里盖房子,也不可能给镇江水投公司补办相关手续。

  “我们也认为听江楼是违法建筑,也向有关部门反映过情况,希望及早查处,但是一直没有结果。”谢庚龙无奈地对记者说。

  “那么,由谁来对违法建筑进行执法呢?”记者问。“这是在镇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执法范围。”谢庚龙回答说。

  执法局:新建路段违建不归我们管

  4月18日下午,记者又来到镇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该局综合科周科长了解记者的来意后,电话请示了有关领导,然后对记者表示:“第一,我们城管110是24小时开通的,但到目前为止,没有接到举报听江楼违建的信息;第二,镇江市以前规定过执法局的执法范围是全市71条主次干道两侧的第一栋违章建筑。听江楼所在的路段是新建的,所以不在公布的执法范围之内。因此,听江楼不归我们管。”

  那么,到底归谁管?难道是管理真空吗?周科长回答说,应该还是规划局的事,具体什么情况,准备让有关人员看了现场后再向记者通报。当日下午约两点多钟,执法局一位刘姓同志打电话问记者,听江楼在什么位置。记者告诉他就在焦山和北固山之间,这位刘同志接着说,再讲具体点就好找了。记者便耐心地解释说,这段路一共才3.5公里,又是镇江倾力打造的“外滩”,只要过去,老远就能看到听江楼了。刘同志告诉记者,20日,他们和规划局有一个沟通会,待他看过现场后向有关领导汇报一下,沟通会上提交大家讨论后再给记者具体答复。

  截止到记者发稿前,这位刘同志告诉记者,新建未移交道路旁的违建物仍由规划局管理。听江楼所在的道路目前还在建设之中,管理权还未移交。

  随后,记者查阅了大量资料,在一份题为《关于集中整治违法建设的实施意见》(镇城管【2004】78号)的文件里写道:“整治任务:(一)调查处理在规定时间和职能范围内的违法建设,即2001年以来形成的全市范围内的71条主次干道两侧和……的各类违法建设。”但是,这份文件的发文时间是2004年9月14日,当时,听江楼所在的风光带正在建设,所以,所在道路确实不在71条主次干道之内。

  然而,规划局副局长谢庚龙却表示,规划局现在没有执法权,不好去对违章建筑进行执法。他认为,镇江市也确实规定过执法局的执法范围,但是,城市的建设发展速度是非常快的,因而行政执法范围也应该随之作出适当调整。如果不及时地把新建的道路纳入执法范围,就会出现执法真空。

  水投公司:说我违建为何没人查

  对于听江楼的“身份”究竟合不合法,镇江市水利投资公司发展中心负责人张玉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关于听江楼的建设报批手续,目前确实还不完备,但正在补办过程之中。

  那么,在规划局未批准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把临时管理用房变更为目前的餐厅、酒吧是否合适?有没有把握从规划局拿回补办手续?对此,张玉龙竟反问记者,你们说我是违法建设,为什么没有人来查处呢?

  记者采访中获悉,据说,正在建设的镇江滨江风光带原先是一个垃圾场,环境十分恶劣。镇江市在发展旅游的大规划中,将其列为重点工程,并花巨资进行了改造建设,这才有了今天“外滩”的美称。本报4月18日曾报道了镇江水投公司将在听江楼附近建商业网点一事,如今又发现,早已存在的听江楼竟是没有合法手续的违法建设。更令人不解的是,这样的违法建设却无人问津。对此事,接受采访的附近居民都希望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还他们一个明白,也让“外滩”的美不至于因为一个违建而被抹黑。

  市民的要求并不过分。

  专家观点<<<

  “在城市建设日新月异的今天,如何保持城市健康快速发展,是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对日常工作中新出现的违法建设,城市规划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就应采取早发现、早处理、早拆除的态度,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这就应当明确政府各个职能部门对违建分工把口的责任,像这样一旦出现新型违建,各个部门或不明就里,或相互推诿,是造成违建拆而复生、难以根绝的根本原因。当然,从宏观管理出发,在某一特定时期因全盘工作需要,会采取多部门联动集中打击违建行动。但是,这仅仅是解决问题的一种特殊手段,不宜多用,因为它的执法成本较高,社会反映强烈。作为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不能完全依靠这种大规模的行动一次性解决问题。对一些问题,还应在苗头阶段加以重视,严格常规化管理,以防造成不必要的严重后果。”

  这位不愿具名的城市管理研究专家告诉记者,在查处诸多违法建设的过程中,我们不能否定一些违法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某些历史的、客观的原因,职能部门简单地通过“合法”手段并不能很好地解决这些“合情不合法”的难题。因此建议政府部门应结合实际出台相应的政策,如设立相应的年限,适当减少违章的数量,以便更有效地查处。

  “因工程需要临时建设的一些建筑一般超过两年就要算违建,应限期拆除。除非他补办合法手续”。

  至于一些违法建筑,处于执法真空、管理无主的状况,这位专家肯定地说,首要的责任部门应是规划局。他说,相关条例有规定,规划局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委托范围内的违建的查处。此外,城市建管、国土、房管、市容、工商、公安、卫生、市政、文化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对违法建设的综合治理工作。规划部门应当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和批后管理制度,实行批管分开,查处分开。

  专家认为,检查发现违法建设时,规划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填写违法建设现场调查笔录,并下达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建设。对拒不停止违法建设活动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规划部门可以采取暂扣施工机具、派驻保安人员、中断用水、用电等措施强制停工,有关部门应予以配合。

  对违法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员,视不同情况,由规划部门会同监察部门建议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予以行政处分。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规划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并作出限期拆除决定,逾期不予拆的,规划部门可以组织强制拆除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但这位专家也坦承,目前在一些城市,有关规划部门和综合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的机关在对违建查处的职能上确有交叉重叠,分工模糊的情况。有的规定城管部门调查取证完就可做出处理决定,也可交由城市规划部门处罚,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相互推诿、被违建者钻空子的现象。但这一切不能成为执法不严的理由。法规不清板子要打在自己身上。(曹友荣 崔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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