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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税官员:房企旧违规项目也将进行法律追究
2007年05月24日 10:10 来源:新京报

  昨日北京市地税局副局长郝硕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针对日前北京地税下发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例》,房地产企业如发现有任何违规行为,都将按照税收征管法来惩处,对于以前的违规项目及违规企业,也将进行法律追究。

  郝硕博表示,法律都是有追诉期的,一般为5年。

  如果一个企业构成偷漏税,就不受追诉期的限制,不管多少年前的项目,都会受到追查并惩处。(孟斯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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