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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二手房个税严征未能执行 二手房过户仍火热
2007年05月31日 09:49 来源:上海证券报


    针对“二手房交易强行征收20%个税”的说法,5月28日,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称,现行个人住房转让所得税政策(即未提供房屋原值凭证按1%或2%核查征税)执行没有发生变化,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请各税务机关做好对相关纳税人的解释工作,并按既定政策执行。 中新社发 井韦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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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行的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没有发生变化。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已在本市主要媒体作了说明,全市各级税务机关也正在对相关纳税人做好解释工作。”在昨天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并未对近日市场关心的上海发出二手房交易个税严征信号一事作出“信息更新”。

  在上周五多家媒体曝光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下发“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沪地税所二[2007]16号)、要求根据国家政策从严征管个税后,上海地税局已在当晚作出声明,称“现行的个人住房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没有发生变化。请各税务机关做好对相关纳税人的解释工作,并按既定政策执行。”

  在一些市场人士看来,上海官方的执行态度似乎显得比较矛盾,更被称为“乌龙事件”。目前而言,是否从严按照20%的国家法定税率征收这个税种,还是一个大大的问号。

  由于个税严征信号已经在上海的二手房市场形成影响,记者了解到,近日上海各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的过户情况依然是“气氛热烈”。不少房产中介表示,虽然目前上海在二手房个税征管上还是维持原状,也就是说,还是可以在差价20%的核实征收和总价1%-2%的核定征收中自由选择一下,但业内还是把这件事看作“暂缓执行”来操作,中介往往建议可以交易的客户早点办手续。(李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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