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页|新闻|国 际·英文|财经|体育·奥运|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学生|IT|教 育|健 康
汽 车|房 产|电 讯 稿|视 频| 图 片| 社 区|图 片 网|华文教育|广 告|演 出|图片库|供 稿
■ 本页位置:滚动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广州重申开发商物业不得代收楼盘专项维修基金
2007年07月26日 09:16 来源:信息时报

  开发商、物管处不得代收楼房的专项维修基金!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重申此规定,并将进行清查工作。如有代收的,要在60日内将代收的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政府指定银行,并分解到户。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专项维修基金归集总额已达18.96亿元;去年10月份至今,追缴“房屋养老金”额度已达4.7亿元。

  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重申规范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从即日起禁止各开发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公司代收业主缴交的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应作为业主收楼的必备条件之一,在收楼之前由业主自行到政府指定银行缴交。

  近期广州市国土局将结合“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组成检查小组对全市物业服务质量、专项维修资金的建立和使用等情况进行进一步清查。

  有关人士表示,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必须进行自查,翔实填写《代收专项维修资金统计表》,并于收到此通知30日内将《代收专项维修资金统计表》报到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所。

  在企业自查或是政府清查中,发现有代收情况的要进行追缴,代收方必须60日内将代收资金存入政府指定银行并分解到户,防止挪用侵害小业主利益。(田桂丹 林智)


 
编辑:王菲】
:::相 关 报 道:::
·首例房屋维修基金纠纷案落幕 应如何管理和使用?
·北京建委明确维修基金缴纳方法 业主可自己缴纳
·谁把购房人忽悠了? 房屋维修基金需要单独过户
·广州维修基金第一案圆满解决 187万元全部追回
·8亿变成3亿怎么办? 维修基金炒股暴露立法缺陷
 


  打印稿件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