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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出新规:建设单位用不合格建材最高罚50万
2007年08月12日 16:13 来源:北京青年报

  今后,如果施工单位被检查出使用了不合格建材,将被处以共同价款2%至4%的罚款。而建设单位如果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建材,也将被处以最高50万元的罚款。昨天,(注:北京)市建委对将于10月1日开始实施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监督管理若干规定》进行公示,征求社会意见。

  该《规定》要求,北京推广应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保的建设工程材料,鼓励发展新型建设工程材料及应用技术。国家和北京市禁止生产、使用的建设工程材料,建设工程不得采购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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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科学发展 共建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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