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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重申小产权房不允许办理个人房贷
2007年08月13日 10:14 来源:北京日报

  上周部分媒体援引银行内部人士说法称,银监会高层近期明确表达了“希望银行提高房贷首付”的意愿,称房贷首付比可能提至40%至50%。记者从北京银监局证实,目前房贷首付比的政策未有新的改动。

  相关人士表示,乡产权房,即人们常说的小产权房,监管部门一直是规定不允许银行办理个人房贷的。

  现行的房贷首付比规定是从去年6月1日开始执行的,当时央行规定,商业银行发放的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而且是自住房的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仍执行20%的规定。

  记者昨天以客户的身份咨询了京城多家银行。工行一家支行人士告诉记者,该行最低首付仍是20%,多数执行都是30%。光大银行要求房贷首付款最低为30%,浦发银行规定最低为20%,但两行均规定申请贷款人如果年龄加上贷款年限小于等于65,及贷款人贷款所买的房子的房龄加上贷款年限小于等于30,就不会放贷。(耿彩琴 韩宇航)


 
编辑: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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