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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争鸣:南京“中介不准碰买房款”新规难行?
2007年08月13日 10:41 来源:江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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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本月起对二手房交易将实行新的资金监管方式,今后市民在买卖二手房时,买方只需直接把房款汇入指定的银行专用账户,交易完成后,银行再通过转账方式将钱划入卖方手中,中介将碰不到房款。

  据南京市房管部门介绍,《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配套的“交易结算资金监管程序规定”将在本月全面强制推行。《办法》推出的资金监管模式是:房产管理部门在南京各大银行开设“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名称后加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字样,交易结算资金的存储和划拨均通过这个专用账户进行,买方的购房资金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前可一次存入也可分批存入。本月全面推行后,老百姓的购房款不再经过中介,作为卖方的房主也不用担心中介“吃”房子的差价了。同时,由于中介接触不到房款,指望靠沉淀资金或者“吃差价”赚取利润的路也将被“堵死”。

  民意争鸣<<<

  邵先生(南京市鼓楼区市民)中介公司盈利的主要手段应该是收取中介费,而不是通过吃差价获得非法的利润。如果是这样那就太黑心了,这种缺失诚信的中介公司也许会得利一时,但它绝对不会长期生存下去,无法在市场上立足。对于南京市的新规我表示赞成。因为这一新规能够规范中介公司的行为,起到约束的作用,最大程度上维护买房人的利益,增加了买卖过程中的安全性。其次我认为买房人在交易过程中应该提高自身的警惕性,不要过分依赖中介公司。如果有条件的可以亲自去寻找合适的住房,避免受骗上当。

  许先生(南京市龙蟠南路市民)随着房价过快地增长,买二手房的人逐渐增多,但是相应的法律条文却始终不到位,这就使得某些黑中介有空可钻。买卖双方利益容易受损。南京出台新规本意是好的,但是黑中介也不会坐以待毙,心甘情愿地“挨打”。他们会提高中介费用甚至可能出现中介公司联合起来抵制新规,不为市民提供有关二手房方面的服务。我以为政府近年来出台的文件和规定已经够多了,黑中介之所以还是如此猖狂,主要是因为执法的力度不够。所以现阶段政府关键该考虑如何利用已有的规定维护市民的利益,而不是花时间和精力去研究新规。

  杨小姐(南京市长江路市民)中介的出现顺应了市场的发展,一个没有中介公司的社会真的很难想象会是什么样。随之而来的问题也需要我们主动地面对。现在有些中介公司的行为已经引起了社会极大的不满,中介行业正在走向暴利的行列。政府这一规定仅仅局限于二手房方面,对中介公司的其他违法行为并没有明确地标示,这样中介行业的毒瘤就无法根治。我认为政府应该及早细化相关的法律法规,否则,只可能解决某一方面的问题,中介非法获利的手段还会有很多。(戴青园)

 
编辑: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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