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套房贷仍未明显松动 业内吁明晰界定标准——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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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二套房贷仍未明显松动 业内吁明晰界定标准
2009年01月13日 08:08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业内呼吁,明晰"改善型住房"界定标准。

  日前有消息称,北京市发改委正在研究取消对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限制,刺激住房消费;北京市的少数商业银行已经放松了对购买二套住房的贷款限制。

  通过走访北京各商业银行的个人贷款部门,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的大部分商业银行仍在严格执行央行“9·27”政策,未对购买二套房尤其是投资型二套房放松限制,只有少数股份制商业银行放松了对二套房实行了不同程度的优惠,而且一般都针对已结清原有住房贷款并将其出让后的“改善型置业”。

  银监会新闻处人士向记者表示,在新政策出台之前,各商业银行仍应执行“9·27”政策。

  大多数银行未“放松”

  记者了解到,目前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深发展、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等绝大多数商业银行对二套住房仍未放松限制,执行央行的“9·27”政策,即使对于上述先卖房再买房的“改善型需求”,这些银行的答复都是“只要购房者在央行征信系统里有过贷款记录,不管是否结清,按照第二套住房对待”。

  民生银行一负责个人贷款业务的人士告诉记者:“把二套房等同于一套房给予贷款优惠是违规操作,银监会如果真的要查,很容易就能通过征信系统查出来。”

  只有个别银行对二套房贷放松了限制。一大型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明确告诉记者:“购买二套住房,首付最低可以到三成,贷款利率肯定可以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有一个折扣,但很难打到八折。”如果购房者结清第一套住房的贷款,不管有没有将其出让,再购买一套小于130平方米的房子时,该行都可以将此算作首次购房,享受首付两成、利率七折的优惠。

  改善型置业“有限松绑”

  但是,对于先卖房再买房的购房者,少数商业银行或许已经走在了政策的前面。

  北京一地产经纪公司的贷款部人士明确告诉记者,对于将第一套房的贷款结清后将其出让,再贷款购买面积小于140平方米的第二套房改善居住条件的购房者,在与经纪公司合作的少数几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可以拿到首付两成、利率七折的贷款。她向记者介绍,这种条件的购房者需要向银行提供第一套住房房产证、过户后新房主的房产证、交易契税发票、第一套房的贷款合同等文件,银行再综合其他因素,决定是否放款。

  北京某商业银行一负责房贷的客户经理告诉记者,对于上述情况的居民,如果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可以视作购买首套房,享受一样的贷款优惠;对于同样情况的居民,如果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宅,首付要提高到三成,贷款利率仍为7折。

  深圳发展银行的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对于上述情况的购房者来说,首付仍需4成,但由于已结清一套房的贷款,二套房贷款利率“可以考虑执行基准利率,不再上浮至1.1倍”。

  对于先卖房再买房可以享受到一套房贷款优惠的说法,浦发银行一人士表示非常怀疑。他表示,自己也算是业内人士,从未听说哪家商业银行对这种购房采取过优惠。但经纪公司和少数银行都向记者明确表示,这种情况的确可以享受到贷款优惠。

  “改善型住房”待清晰界定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于已有贷款记录但已结清后的再置业,商业银行最多的反应就是“没有细则,很难操作”。业内人士纷纷表示,如果要在刺激地产消费的同时防止房价泡沫再起,就必须对“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给出一个较为清晰的定义,适当扩大其范围。

  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主任王志伟表示,据他了解的情况,由于没有细则指引,只有个别银行按照对“改善型住房”的自行理解,执行了贷款优惠,投资型二套住房更是难以享受到贷款优惠。

  即使是在同一银行的不同分行,对二套房贷的执行力度也有明显不同。一家银行的另一客户经理表示:“对于这种结清贷款后卖房然后再买房的情况,我们在实际操作中都算作二套房,不能享受优惠。理论上只有‘改善型普通自住房’可以享受优惠,但北京市的人均居住面积缺乏具体数据,‘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是一个很模糊的范畴,我们实际上也没办理过这种贷款。”

  宏源证券研究员杨国华表示,目前商业银行对二套房贷的执行力度有一定差别,难以拿捏分寸,只好把几乎所有二套房贷“一竿子打死”,主要原因是央行和银监会没有出台针对“国六条”的操作细则,“改善型住房”没有一个清晰的定义。 (杨志刚)

【编辑:杨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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