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 科 教| 时 尚|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 片|图 片 库|图 片 网|华文教育|视 频|供 稿|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
■ 本页位置:滚动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博士伦案扩大受理范围 用后有任何感染均可投诉

2006年06月28日 09:46

    由于润明护理液“出事”,博士伦将可能招致数量庞大的集体诉讼。曾经召集“万络”药品中国消费者赴美起诉默沙东的国内一律师事务所6月15日宣布,当日起征集“润明”护理液的国内受害者,预计赴美国起诉博士伦并索赔。 中新社发 井韦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网6月28日电 据京华时报报道,负责赴美博士伦诉讼团的雷曼律师事务所27日发布消息称,从美国方面得到的最新回复:博士伦诉讼受理范围不再局限于“镰刀菌感染角膜炎”。使用博士伦“润明”水凝护理液后出现的任何眼部感染患者,都在博士伦诉讼的受理范围内。

  此案主要负责人郝俊波律师接受采访时表示,所有使用了博士伦水凝护理液的消费者,如果有任何眼部感染情况,都可以进行投诉。

  据悉,目前每天咨询者大概有十几人,但是真正能够达到起诉要求的原告却不是很多,这与美国已形成了50多人的消费者起诉团相差很远。目前中国市场最大的问题是取证难。

  郝俊波透露,雷曼律师事务所与美国芝加哥威斯勒律师事务所已达成合作协议,此案将采取律师风险代理方式,即“胜诉付酬”,败诉则由律师事务所埋单,相信这个条件能吸引博士伦水凝护理液的一些受害者站出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胡笑红 曹樱樱)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