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终拒大公资质申请 大公的“美国梦”破灭——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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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终拒大公资质申请 大公的“美国梦”破灭

2010年10月12日 13:49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美国当地时间9月22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下称“美证交会”)以“无法履行对大公的监管”为由,最终驳回了中国的民营信用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下称“大公”)希望成为美国官方认可的债券评级机构的申请。

  9月25日,大公在发给《中国经济周刊》的“大公关于美国证交会拒准声明”中对美方拒绝理由作出驳斥,表示此举为“对中国和中国评级机构的歧视”。

  “美国的拒绝理由是耍无赖”

  美证交会发给大公的函件中显示,美证交会以“无法履行对大公的监管”,即不能“跨境监管”为由,拒绝了大公注册成为美国“国家认可统计评级机构”(NRSRO)的资质申请。

  而此前的4月,美证交会以“大公”在美没有办公室和客户、无法确定其法律框架能否适用为由,将大公提交的美国“国家认可的统计评级机构”资质申请列入拒绝程序。

  此次美国正式拒绝大公进入的理由,在大公看来是“耍无赖”。

  在函件中,美证交会表示,大公申请被拒是因为其目前不能遵循美联邦证券法对记录保存、产生和检查的规定,国籍不是申请被拒的原因。

  美证交会指出,在大公申请资质过程中,美证交会和大公之间的通信往来需要中国的证券监管机构审查并充当中介,此举不符合美联邦证券法的规定。大公递交给美证交会的文件中可能删除部分涉及国家机密的内容。

  大公对此回应称,提交给美证交会的文件中根本没有涉及“国家机密的文件信息”,因此也不会出现中国监管机构删除信息一说。对此,相关业内人士表示,美证交会此种表态是“妖魔化”了中国监管当局,理由很牵强。

  大公指出,“跨境监管”事关国家主权,可以通过国家间监管部门协商或国际通行的“监管互助”解决,大公申请美国评级资质完全是一种市场行为。“美证交会不应该把两者挂钩并以此为由拒绝大公的申请。”

  据了解,在美国,具有NRSRO资质的3家外国评级机构的审核中,美证交会从未将“跨境监管”作为必要审核条件,也从未对3家外国评级机构进行过“跨境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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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瑾】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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