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融资平台:银行体系的“大问题”
上月召开的世界经济论坛2010年新领军者年会(简称“夏季达沃斯论坛”)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称,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我们已清醒地看到财政金融领域的潜在风险,特别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债务风险。
所谓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指各级地方政府成立的以融资为主要经营目的的公司,包括不同类型的城市建设投资、城建开发、城建资产公司。
其通常的做法是,地方政府给予划拨土地、股权等资产,包装出一个从资产和现金流上可以达到融资标准的公司,以实现融资目的,把资金运用于市政建设、公共事业等项目。
实际上,地方融资平台由来已久,只不过这一轮金融危机应对过程才令其引起公众和社会的关注。
2008年年底,中央出台4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地方政府面临大量的资金配套任务,地方融资平台成为主要的融资工具。
当然,除了这一直接的动因,按照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雷家骕教授的说法,这一局面的形成,也有其必然性——地方政府在发展融资平台方面的动力:其一,是发展意识使然,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要求我们必须发展融资平台;其二,是责任意识使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主要用于地方安排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工程、基础设施以及社会事业、生态环保、自主创新等方面的公益性项目建设,发展的要求和政绩的追求使地方政府积极发展融资平台;其三,是竞争意识使然,加快发展、占领市场等地区竞争意识也促使地方政府积极发展融资平台。
上述三大动力,助推着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发展。有学者预测,按照正常基础设施项目的3年建设进度,预计今年的平台余额会上升到9万亿至10万亿元,明年即便达到11万亿元也可以讲是“预期内的”。
但是,长久以来,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是,地方政府缺乏资金进行基础建设而向银行贷款,但基础建设的回报率通常较低,影响了地方政府的还款能力。一份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的针对全国110个城市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只有10%的项目可以依靠项目现金流作为第一还款来源,90%以上的贷款均需要土地开发权、地方政府财政安排等第二还款来源支持。试想,一旦这些贷款成为坏账,势必将极大地影响银行的借贷能力和盈利能力。
“可以说,地方政府的贷款已经成为中国银行体系的‘大问题’”,雷家骕对记者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问题,是我国金融安全领域‘最值得关注的问题’”。
8月下旬,财政部、发改委、央行和银监会等四部委“会审”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认为其中的确存在一定风险,但目前整体可控,尚不会形成系统性风险,同日联合下发《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
对此,雷家骕断言,仅靠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无法彻底解决发展的问题。要想真正从根本上破解地方政府融资难问题,中国需要“另辟蹊径”。他建言:第一,在税收方面,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应该实现共享,“中央少拿点,地方多留点”;第二,要扩大地方发债,解决地方财政压力的根本出路在于建立一套完善的地方政府自主发债融资模式,使地方政府可以在足够的监管下通过资本市场运作解决地方财政债务的缺口问题,何况发债显然比地方融资平台更易于监管;第三,要兴办地方商业银行,用当地商业银行的存款来发展当地经济;第四,要通过项目公司(如BOT)的方式融资建设公共项目,把更多的事交给当地企业甚至异地企业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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