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北京副行长被定违法发放贷款罪 获刑7年(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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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北京副行长被定违法发放贷款罪 获刑7年(2)

2010年10月29日 16:55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基于此,银行工作人员仅仅对借款人资料的完整性进行了审查,即核对身份证等资料是否提交等项目,至于其他,银行工作人员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亲自办理贷款的昌平支行工作人员表示,在办理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时,她看到众实公司的股东孟某的月收入赫然写着“34万”,在明知此项资料与孟某的真实收入情况相去甚远的情况下,她仍然办理了贷款——而这些,都是报李子军通过的。

  在审批过程中,李子军也从未要求银行贷款调查人员按照规定对借款人的真实情况进行核实。

  连锁反应

  企业假贷款应对财政危机

  按照工商银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的规定,办理汽车贷款的汽车经销商应该是生产厂家指定的一级代理商或者经生产厂家认定的4S专卖店,注册资本应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但实际上,众实宏业公司的股东证实,该公司既不是汽车经销商,也不是一级代理商,注册资本仅为150万元,此后追加至816万元,并不符合发放贷款的规定;而众实房地产公司,实际上也是众实宏业公司以汽车消费信贷为名,向银行假贷款以后,注资成立的。

  没想到在2003年,两家公司都陷入了财政危机,为了解决资金紧张这一“燃眉之急”,公司的负责人和股东“策划了”以员工购车买房的名义,向银行假贷款缓解企业危机的策略。

  据了解,目前该公司的高层人员,已经因涉嫌合同诈骗和高利转贷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连累无辜

  被冒名员工 身背数十万债务

  在向两家众实公司发放了近4000万元的贷款后,该公司逾期未能还款,于是,从2006年开始,工商银行昌平支行将借款人逐一诉至法院,而这些借款人中,既有了解内幕的众实公司的股东,也有直到起诉还被蒙在鼓里的公司员工。

  被利用的员工中,包括公司的门卫、保安和司机,本身月收入很少的他们,当初被公司以各种名义要走了身份证和户口本,有的甚至被公司编造在其他公司工作的假身份和职位收入,并被领导要求在一些文件上签字。

  到2006年,他们突然被工行昌平支行起诉到法院,要求他们每人归还至少数十万元的贷款。这个时候,他们才知道,原来是公司以他们购车买房的名义向银行贷款,实际上,银行发放的贷款,一分也没有落到他们的手中。

  不少员工被起诉后,公司还不让他们出庭应诉,并发给每人5万元作为补偿。

  案件判决

  法院首判副行长违法放贷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李子军和他的辩护人提出,上述贷款事项,均是经过集体研究并请示了领导,目前的损失不能完全归咎于其个人。并且,李子军也并未从中获取任何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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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梅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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