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北京副行长被定违法发放贷款罪 获刑7年(3)——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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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北京副行长被定违法发放贷款罪 获刑7年(3)

2010年10月29日 16:55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但仅仅没有按照规定核实这一“疏漏”,不仅成就了借款公司的行骗行径,还使得银行和一些被伪造的借款个人蒙受了巨大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子军身为银行工作人员,在审批贷款发放的过程中,没有按照规定对借款人的真实资信进行核查,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并造成特别重大的损失,其行为已经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法院根据李子军犯罪的性质、事实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判决李子军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2万元。

  -法条链接

  《(2006年)刑法修正案六》确立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案发简述

  涉案公司的负责人和股东“策划了”以员工购车买房的名义,向银行假贷款缓解企业危机

  涉案公司利用公司门卫、保安和司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并编造这些人在公司的职位收入,向银行贷款

  银行工作人员仅对借款人资料的完整性进行了审查

  银行向涉案公司发放了近4000万元的贷款,该公司逾期未能还款。此后,李子军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的行为浮出水面(记者 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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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梅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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