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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张银保罚单:中国人寿受罚次数最多 (3)

2010年11月11日 09:31 来源:证券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内保监罚 [2010] 22号、内保监罚 [2010] 23号等罚单中均提到这一问题。

  银 行

  孤掌难鸣,所谓“银保”,保险公司触规,银行难逃干系。在保监会的处罚决定中,关于银行的处罚诚然不多,但却反映银保乱象中最疯狂的那些。

  擅自销售保险:工行上海福州路支行被罚7万

  沪保监罚[2010]27号: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福州路支行,2009年6月至11月间,你支行未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许可,擅自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并向相关保险公司实际结算手续费67466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决定给予你支行如下行政处罚:(一)取缔你支行的非法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二)没收违法所得67466元。(三)罚款人民币7万元。

  沪保监罚[2010]22号: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欧阳路支行,2009年6月至11月间,你支行未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许可,擅自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并向相关保险公司实际结算手续费4910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决定给予你支行如下行政处罚:(一)取缔你支行的非法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二)罚款人民币5万元。

  这是35家保监局公开处罚决定中仅有的两例银行被地方保监局处罚的案例,均是因为未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许可,擅自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与前文中提到的乱象三恰好吻合。

  邮 政

  未经许可展业:7机构被罚款

  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邮政渠道中。8月份,广东保监局集中公布了对雷州市奋勇邮政储蓄所、湛江市邮政局乾塘支局等7家辖区邮政分支机构在未取得《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展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违规行为的处罚决定。但相比于上述两家银行被“取缔你支行的非法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处罚,这7家邮政分支机构的处罚均只是罚款。

  但是鲁保监罚[2010]24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市分行,向保险机构提供不实客户联系电话。对保险产品做不实宣传。违反了《保险法》第131条,依据《保险法》第166条,罚款7万元。

  鲁保监罚[2010]25号,济南市邮政局向保险机构提供不实客户联系电话。对保险产品做不实宣传并承诺保证收益。违反了《保险法》第131条,依据《保险法》第166条,罚款7万元。

  从以上两条处罚决定中,我们则看到了与上文相对应的乱象二“不实宣传”和乱象五“承诺保证收益”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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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梅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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