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了一个推销保险的电话,而此时你或许在开会,或许在思考问题,或许在接待一个重要的客户。
遇到这种情况,你也许十分烦,因为这么一个电话让你正在进行的事被中断。
目前,保监会出台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保险电话营销业务。而投保人要如何应对保险电话营销?
新规给电话营销上紧箍咒
近日,保监会发文,进一步规范人身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业务。
据新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或变相开展电话营销业务;各保险公司应当选择专用号码作为电话营销号码,并区别于普通电话号码,各公司电话营销专用号码应当逐步实现全国使用一个号码,在2010年底要统一到一个号码,2011年6月30日前实现全国统一号码;
同时,禁止保险营销员个人及其聘用人员随机拨打电话约访陌生客户,或者假借公司电话营销中心名义电话约访客户,坚决杜绝个人盲目拨打陌生客户电话的行为。保险公司、代理合作机构开展电话营销,应当使用电话营销专业技术设备,设置准许拨打的时间。对客户明确拒绝再次接受电话销售的,应录入禁止拨打名单,不得再次滋扰。保险公司应当制定统一规范的电话营销用语,并向所在地保监局备案。
各公司对于营销员个人对自有客户、转介绍客户等特定群体提供保险销售或后续服务的电话约访行为,应当加强宣导和培训,统一制定约访用语,逐步纳入职场内集中管理。保险公司、代理合作机构及营销员应当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密的相关规定,不得非法获取、使用或倒卖个人信息资料。
11月底,保监会已发文,针对电销业务中当前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扰民、保单配送不及时、电销坐席人员话术不规范等问题,对财产保险公司的电话营销加强规范。
电话保险营销4种手法
在监管部门出台相关规定规范保险电话营销时,自己也不能麻痹大意。
你也许正需要买一份保险,正好接到保险营销员的电话,这时,也许你很容易就会被说动,买了营销员推销的产品。然而,很有可能你所买的这款产品并不是你所需要的,因此投保人需要注意电话营销的手段。
一位业内人士道出了电话营销的4种手法。
手法1:先送短期意外险再缠你
今年8月,刘先生接到一个电话,打电话的是一名女子,对方称其是某保险公司的,因为保险公司做活动,向幸运客户赠送保险,刘先生成为公司的幸运客户,公司将赠送一份意外险给他,该保险的期限为3个月。当时,刘先生正在赶路,了解了大概意思后,心想反正是赠送的,就欣然接受了。
11月,这款短期意外险到期,但刘先生没有在意,他早就把该款保险的事忘了。 11月底,刘先生又接到了同一个电话,对方是名男子,称此前保险公司送的保险已经到期,并向他推荐一款公司最新推出的产品。刘先生随即回绝,但对方没有就此作罢,并称,保险公司主动联系的都是优质客户,而且给了很好的优惠,如果失去了这个机会,以后就没了。刘先生认为对方的说法只是一种托词,让自己买保险才是其真实的目的,于是回绝了。
提醒:一般来讲,这种赠送的保险为短期意外险,期限在3个月左右,成本不会太高。等免费保险到期前,新的保险推销电话自然就会到来。届时,就是要推销收费的保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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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孟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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