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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生效后别大意 还有五点要注意

2010年12月16日 16:02 来源:长春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很多市民都会认为保单生效后,所有事情保险公司都要管了。但在保单生效后,还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并没受重视。保险专家提醒,保单生效只是一个开始,还有很多后续问题要注意。

  第一,要妥善保存保险单和相关凭证。保险凭证是保险合同的一种简化形式,与保险单具有同等效力,都应妥善保管。

  第二,按时缴纳保险费,确保保险单有效。如期缴付保险费,是人寿保险合同有效的依据。

  第三,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在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变更保险合同内容的,如变更受益人或联系方式,应及时填写变更申请书,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经保险公司在原保单上批改同意后才会有效。

  第四,发生保险事故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通知越早越有利于保险公司调查取证,理赔就越顺利。通知形式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书面通知;电话告知;请业务员协助。

  第五,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用书面形式提出保险金给付申请。在保险合同到期后,被保险人达到领取保险金的年龄时,也应及时书面向保险公司提出给付保险金申请。

  此外,保险专家还特别提醒,有任何问题,应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 最直接有效的方法是联系业务员或拨打服务电话。规模较大的保险公司都有24小时服务电话。另外还可以直接到保险公司的服务柜台或登录服务网站办理相关事务。(赵赫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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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孟欣】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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