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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宁波北仑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的试验被冠以“以善代刑”的称呼在媒体上出现,引发争议。北仑检察院起草了附条件不起诉实施规则,轻微犯罪可通过做义工而免于起诉。
由此,社会产生疑问。免于起诉是否会纵容犯罪?创新是否会为出现人情案提供便利?检察院是否“越俎代庖”侵犯了法院的审判权?免于起诉能让疑犯真心悔过?一系列疑问涌向北仑检察院。
北仑检察院表示,他们能理解社会因不了解而产生的诸多疑问,这一机制创新的宗旨是,摸索出在什么样的条件下真正能做到去改变一个人,还使他不留下法律的案底,以便今后更好生活。
李江(化名)从没想过自己会成为一起抢劫案的主犯。
去年5月,17岁的他和4个朋友在网吧里玩游戏,因为游戏装备问题,他们把一个初中生叫到网吧,威胁他交出钱。
李江当时只拍了下那个初中生的头,“把钱拿出来”。初中生拿出2500元。
这5名高中生随后被以涉嫌抢劫罪移交宁波北仑区检察院。
北仑检察院先对他们进行考察,期间他们必须接受社区的帮扶———在假期拔几次草。今年5月10日,1年的考察期满,北仑检方决定,对他们不起诉。
这是目前北仑检察院正在试点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主要针对轻微犯罪对象。这也被媒体解读为“以善代刑”———通过做义工完成自身救赎。
从去年5月至今,在北仑检察院,已有8起案件被列入“附条件不起诉”,共涉及12人。
作为检察系统的一个宽严相济的司法试验,试点甫一推出,就引来许多质疑。
质疑之抢劫重罪何不起诉?
“给未成年人一次机会”
“附条件不起诉”成为宽严相济政策的实践创新,以评定考察期内表现来决定最终是否起诉
5少年抢劫案是北仑检察院实施“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中的第一个案子,也是目前受争议最大的一个案子。
即便是在北仑检察院内部,也存在另外一种声音。
有人认为,抢劫是较重的罪,抢劫的刑期是三年以上。5人抢了2500元,数额并不少,凭什么不起诉?
北仑检察院的徐雄杰是该案的承办人。
他认为,这关系着5个少年的人生。即使是判缓刑,他们的人生也会留下污点。交友、读书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包括结婚。
当时,北仑关工委也致函检察院,希望能“给他们一次机会”。
经过一次长时间的讨论,检察院重新走访相关单位,和家长重新见面。最终,在第二次讨论后,决定对这5名中学生暂缓起诉。
“当时还没开始研究附条件不起诉的细则,所以只称之为暂缓起诉。”徐雄杰说。
据徐雄杰介绍,当时对这5名少年设置了一段为期一年的考察期。期内,每个月,每个学生都要来见检察官,并交一份思想汇报。学校和社区也要进行帮扶教育。一年后,如果表现良好,再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此后,检察院的徐雄杰除了讲法律知识,还开导这些孩子的心理。
他看他们的报告,每次看到有错别字会很高兴。“这说明报告是他们实实在在自己写的,不是抄的。”
去年10月,北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法学博士潘申明,接到检察长李钟交来的一个任务———“在宽严相济政策实践中创新”。
今年4月,潘申明交出了一份“附条件不起诉”实施方案的第一稿。
所谓“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为可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给其设立一个考察期,若其能积极履行社会义务,有悔罪表现,可作出不起诉决定。
5月5日,该方案由北仑区检委会讨论通过。
5月10日,李江等5人考察满一年,经北仑区检委会讨论,认为他们有悔改,正式决定对他们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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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巫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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