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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真:监督乡镇干部唯一的办法就是推行村民自治(2)

2010年11月26日 11: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村民委员会是八亿农民的民主训练班”

  从1983年开始,民政部着手起草《村委会组织条例》,搞了很多调查研究,上述六个省级单位起草的条文作为参考被引入。

  尽管此前写入宪法并未遭到过多指责,当民政部1987年向全国人大提交第13次修改的草案时,反对村民自治的声音始料不及地大了起来。

  在春季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上,有些委员仍旧认为通过一个正式的法律为时尚早。也有人提出中国农民“缺乏管理自己的民主意识”,还有些人则担心法案未阐明(甚至未提及)党支部同村委会的关系。

  争议很多,但焦点更多集中在乡镇政府跟村民自治组织到底是什么关系?的确,条文上写着指导关系,却遭到大多数人的反对。张春生说,出席会议的多数人员认为,如果是指导关系,那下面可以不听乡镇政府的,工作没法干。

  赞成改为“领导”关系的很多,包括各级行政官员,尽管他们中的部分人不能避免地被认为在工作中缺乏协商,方法简单粗暴。实际上,在中央高层,亦有人支持“领导”关系。而支持“指导”关系的,仅包括一些法律专家,民主意识比较强的知识分子,以及地方人大的官员,他们在行政事务中较少有发言权。

  反对声音之激烈,从常委会内部的分歧可以看出。在常委会审议的时候,甚至有部分副委员长也不能认同。据说一位副委员长提出,乡政府和村委会的关系应该是“领导”关系。这种情况下,彭真提出由法工委改回去。

  但在党内有很高地位的法学家张友渔给彭真写信,说改为“领导”关系违反宪法,要求坚决贯彻宪法原则。不久之后,据说是一天晚上10点多,彭真把负责法工委工作的王汉斌等人请到他家,要求再改回去。

  反对指导关系的尤以地方官员为甚。张春生说,许多人认为不紧紧控制住村委会,不掌握直接发布命令的能力,村干部就会倾向于忽视国家利益和乡里的指示。换句话说,被选出的村委会成员倾向于听下面的而不是上级的指示,从而可能妨碍税收、粮食征购和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降低乡镇的权威。

  持反对意见者甚至建议村委会完全变成国家机构。他们设想,这个机构直接对乡镇负责,因为被任命的领导也比村民选举出来的村干部更易接受乡镇的指令。

  作为折中的意见,有人提出由乡镇政府往村里派遣代表,村公所作为乡镇政府派出机构存在,这样既有人代表政府,亦能维护村民自治。但这种意见随即遭到了反对,一个明显的弊端是,村里并不富裕,两套班子成本太高,工作起来也容易扯皮。

  争论仍在持续。张春生认为,在那个时候,彭真和彭冲私下非常清楚,按照宪法只能是指导关系。

  关键时候,彭真出席了常委会审议法律时的联组会议。这次会议正好是张春生负责记录。彭讲到,我国封建社会历史很长,缺少民主传统,建国以后,相当一段时间也忽视了民主建设。现在是自上而下的东西太多,自下而上的东西太少。现在搞起一个村民自治组织来,让群众民主决定自治范围内的事,这是一个重要方面,而且比事事由政府来管要管得好。

  这次会议上,彭真也对中国农民“缺乏管理自己的民主意识”的观点做了回应。经历了早年的革命,建国后事无巨细的工作,文革中残酷的迫害,如今已近80岁的老人颇为动情地说道,民主意识、民主习惯是在实践中养成的,不是靠书本讲的。村里的事提出来了,哪个先办、哪个后办,就让他们去讨论,最后按多数人的意见去决定,这才能养成民主习惯。

  彭真甚至提出,村民委员会是八亿农民的民主训练班。出席的人员被彭真这番饱含感情的话打动了,有些人甚至表示很开窍。在接下来的常委会上,多数人赞成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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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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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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