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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原国土局长被判死缓 “窝案”涉三级局长

2010年11月30日 18: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社石家庄11月30日电 (记者 陈国林)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30日在接受中新社记者查询时证实,原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市地产集团董事长顾旗章贪污、受贿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该案涉及省、市、县三级国土局长,一审判决后同案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

  11月29日,河北省高院委托邢台市中院对被告人顾旗章等贪污、受贿案进行宣判送达,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涉案赃款、赃物及其孳息、收益继续予以追缴的刑事判决。经查,2005年至2007年,顾旗章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付素林和高邑县土地储备中心主任赵献珍,在高邑县瓮窑旧址建设土地复垦项目中弄虚作假,骗取建设用地置换指标,将出售指标款转入伪造手续设立的高邑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帐户供三人非法占有,共计侵吞公款6156.085977万元,其中顾旗章实际占有1380万元。

  此外,2005年至2009年期间,顾旗章还利用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助理巡视员等职务便利,接受请托,为他人或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人民币213万元和美元5000元。邢台市中院还对同案被告人付素林以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赵献珍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对被告人史东升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100万。

  对于河北省高院因何依法裁定核准邢台市中院有关判决,有关负责人答复说,该案被告人一审判决后均未提出上诉,因而依法做出相关裁定并执行。根据惯例,不会再出现其他庭审。

  涉案总额逾6000余万人民币的“顾旗章窝案”判决经当地媒体披露后引发广泛关注。记者经向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有关部门核实,被告人之一史东升曾担任该厅副厅长,案发前已退休。加上被媒体公开的原高邑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石家庄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付素林等人,此案牵连省、市、县三级国土局长,引人发思。(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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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齐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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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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