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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报盘点年度法治事件 打黑除恶足坛反腐入选

2010年12月29日 06:33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王家岭矿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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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终岁尾,本报《民主政治周刊》与人民网法治频道联合推出“2010年法治事件评选”活动。经过网友网上投票和读者来信评选,评选出八大法治事件,按时间顺序依次为:打黑除恶、足坛反腐、拆迁条例、校园安保、王家岭矿难、赵作海案、黄光裕案、3Q之战。

  回望2010,我们拥有太多关于法治的记忆:沉痛的、欣喜的、愤怒的、温暖的、大快人心的、感人肺腑的……在这一年,我们看到了沉冤得以昭雪,看到了关系民生的法律、法规得以修订完善,看到了对贪污贿赂、“黄赌毒”的零容忍,看到了黑恶势力受到严惩。而这一切昭告世人:法治中国必是朗朗乾坤。

  ——编者

  1.打黑除恶

  “打得狠”才能“唱得红”

  【事件】 1月5日,公安部透露,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推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曾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司法局局长的“重庆最大黑保护伞”文强,因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强奸等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评析】 唱红打黑,一时间,重庆成为令海内外关注的焦点。

  文强伏法,成为中国“打黑除恶”的一个标志。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时期,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尚未彻底清除。打黑除恶是项系统工程,需要运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手段综合治理。“打得狠”才能“唱得红”,重庆“打黑除恶”揭示了这样的逻辑。

  “打黑除恶”,必打“保护伞”。“打黑除恶”、查处“保护伞”,不但要有除恶务尽的决心,还要有革故鼎新的智慧;除了依靠系统内部的自查,还要让公权力充分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重庆打掉“最大黑保护伞”,彰显了政府对滥用权力者的“零容忍”、对司法“毒瘤”绝不手软。

  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因为这种腐败超越了道德底线,破坏了公平正义,摧毁了公众信心。承载着民众殷切期盼的文强案,对我国深入打黑有破题意义,对治理司法腐败有重要警示作用。

  2.足坛反腐

  吸引球迷重返看台

  【事件】 1月,中国足协副主席南勇、杨一民,裁判委员会原主任张建强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10月5日,公安机关透露,原中国足协副主席谢亚龙、原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主任李冬生、原国家足球队领队蔚少辉已被依法逮捕。中国足坛掀起“反赌打黑风暴”。

  【评析】 足坛反腐,剑指高层,腐败分子纷纷落马,反腐斗争势如破竹,令人鼓舞!

  一个时期以来,中国足协内部管理混乱不堪,真可谓道德丧失,规则破坏,法纪沦陷。与此同时,取而代之的是足协潜规则横行,这终于让人们明白了一件事:中国足球之所以长期落后,一个根本原因就是“从心里烂透了”。

  造成这一切的原因,体制首先难逃其咎。长期以来,谢亚龙、南勇们把持的中国足协既办比赛又管比赛,集官员、商人、仲裁者的角色于一身,利益均沾不说,还造成不受监督的“死角”。谈及足球健康发展,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的话掷地有声:“这个体制必须改革。”

  “打苍蝇不打老虎”,历来为人诟病。本次足坛反腐赢得叫好声一片,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从足协高层突破。俗话说“拔出萝卜带出泥”,这次拔出了“大萝卜”,彰显了国家惩治腐败、整顿足坛的决心,体现了法制的力量和权威。足坛高层“地震”,让我们有理由期待,“震”出一个大变局。

  中国足球如何重获信任?“搞砸”的牌子重新开张,怕是难度不小。但既然挖出了“毒瘤”,疗伤复原就有了希望。中国足球的光明未来固然不可能一蹴而就,但只要固本培元,吸引球迷重返看台,让孩子爱上踢球,积蓄足球内在的发展力量,中国足球重焕生机也许不会遥远。

  3.拆迁条例

  重民意让公众参与

  【事件】 针对当前各地“拆迁”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经过两年多的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国务院法制办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取代原有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1月29日第一次征求民意。12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再次将修改后的条例向社会征求意见。

  【评析】 一部行政法规,一年中两次征求公众意见,这在我国行政立法史上还是第一次。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围绕房屋拆迁引发的矛盾纠纷越来越多。就在两次征求意见的近一年时间里,各地暴力强拆引发的冲突还是不断出现。因拆迁引发的恶性事件虽然是少数,但影响极坏,往往严重损害当地政府形象。  

  原有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明显不能适应当前社会发展要求,需要修改。但在条例中如何既有利于稳妥地推进城镇化进程,又有利于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如何既遏制征地拆迁过程中的不法行为,又防止极少数人借机漫天要价?这既考验立法者的智慧,也是对社会民意的理性检验。

  征地拆迁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牵一发而动全身。对于这样一部行政法规,不应该是立法部门一家之事,而应尊重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与表达权。

  拆迁是否和谐,关键在于是否尊重被拆迁人的利益。这就需要行政法规出台前,让公众参与,广泛发表意见,只有公众与立法者事前充分协商,才能使出台后的行政法规体现民意,能够顺利实施。

  从拆迁条例先后两次向全民征求意见,我们看到了国务院在出台行政法规,尤其是出台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规时慎之又慎,也感受到了政府部门对民意的充分尊重,这是确保行政法规具科学性、可行性与权威性的重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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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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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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