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云招牌笑容出庭言谈甚欢 涉贪案月底答辩——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港澳新闻

陈志云招牌笑容出庭言谈甚欢 涉贪案月底答辩

2010年11月03日 10: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陈志云(右)再次就贪污案上庭,继续露出“招牌”酒窝笑容,好友王喜(左)全程陪伴在侧以表支持。图片来源:香港明报
【点击查看其它图片】

  中新网11月3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无线电视总经理陈志云涉藉电视台业务贪污及串谋诈骗案,控方2日因证据不足,撤销他及其助手丛培昆共3项控罪,但他们连同无线市场及营业部业务拓展主管陈永孙仍面对共5项控罪,押后至本月23日区院在答辩。

  陈志云(51岁)昨继续由好友王喜伴随上庭,在庭内与丛培昆(28岁)言谈甚欢,一脸轻松笑容。控方称重新考虑后,认为控告陈志云和丛培昆去年7月6至24日期间,使陈接受1.51万元(港元,下同)出席澳门JC Shop Premium开幕礼,该控罪入罪机会低,故撤销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以及二人各自面对的代理人受贿及行贿代理人交替控罪。据报,陈志云与港姐前冠军叶翠翠曾在上述活动中剪彩。

  控方增补一项串谋欺诈罪的详情,指陈志云和丛培昆诈骗电视广播有限公司及女艺员畲诗曼、杨怡、陈敏芝、陈倩扬和杨思琦,令5人出席两项活动后未获取酬劳。

  现时陈志云和陈永孙(63岁)各面对一项串谋欺诈,陈志云另涉一项串谋使代理人受贿,以及代理人受贿的交替控罪。丛培昆涉及两项串谋欺诈,一项串谋使代理人受贿及行贿代理人的交替控罪。3人准以10万元续保外出,案件将以中文审讯。

参与互动(0)
【编辑:李娜】
    ----- 港澳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