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IT|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片·论坛|图片网|华文教育|视 频|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图片库|供 稿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港澳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4月起供港澳蔬菜将实施备案管理 未获者暂停出口
2007年03月05日 16: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珠海三月五日电(记者冒韪)记者从珠海检验检疫局获悉,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从四月一日起对供港澳蔬菜将实施检验检疫备案管理,未获备案通过的蔬菜加工收购企业暂停对港澳出口蔬菜。

  自二00七年四月一日起,所有供港澳蔬菜种植基地(含收购站的种植基地)均须按有关备案条件和要求实行检验检疫备案管理,获准备案的种植基地由基地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监管,并出具加工原料供货证明,贸易企业在出口报检时须提供加工原料供货证明。供港澳蔬菜的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必须标注种植基地;收购加工企业名称、地址、基地备案号;注册登记号、批次号、产品名称和生产日期,未按规定标识的,暂停出口。


 
编辑:吉翔】
:::相 关 报 道:::
·输澳蔬菜4月将强化检疫 未获公布企业将暂停输入
 


  打印稿件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