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 科 教| 时 尚|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片·论坛|图片库|图片网|华文教育|视 频|供 稿|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
■ 本页位置:滚动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75岁流莺为赚20元当场被捕 誓不再犯宁捡纸为生

2006年09月04日 14:26

  中新网9月4日电 据香港媒体报道,香港一名75岁领取综援的女子,承认以20元酬金,向一名阿伯提供性服务,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判自签一千元担保,守行为一年。

  被告承认向一名66岁男子卖淫,但不愿提取心理医生及精神科报告;其感化官报告指,该名75岁女子表示,宁愿拾纸皮为生,以后不会再卖淫。

  裁判官判刑时指,不会再费时去取被告的心理医生及精神科报告;考虑到被告的年纪、经济状况及实时承认控罪,决定判她自签一千元担保,守行为一年。

  被告在今年三月,于深水埗北河街附近一间公寓,为一名嫖客提供性服务时被捕。她曾于82年犯同类案件,并留有案底。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