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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是偷拍受害者“巴士阿叔”拟索偿300万(图)

2006年08月29日 15:48


(图片来源:香港太阳报)

  中新网8月29日电 据香港媒体报道,因有乘客将“巴士阿叔”陈乙东狂闹“四眼仔”的过程用手机拍下及放到互联网,哄动全城,但陈乙东自言是偷拍的受害者,准备入禀法院,向当日持手机拍摄的青年索偿三百万元。

  陈乙东二十八日已拟备好入禀状带到高院,只是不知持手机偷拍青年的地址,未知如何送达诉状。

  陈乙东指出,改青年将偷拍片段上载到互联网,带来连锁影响,他虽然一度获“扒王之王”聘请,却于工作期间被殴打,亦因为工作而被扣综援金六十元,女朋友其后又与他分手,因此要向青年索偿。至于索偿项目,包括被打的损失一百五十万元、精神赔偿一百万元、女朋友分手的损失五十万元。

  陈乙东解释,今次兴讼全因不值被人偷拍,而偷拍者却高调接受传媒访问,希望藉此诉讼,唤起公众对偷拍行为的关注,同时声讨杂志偷拍艺人。

  新闻回放:今年五月一晚上,在一辆由佐敦开往元朗的公交巴士上,因不满前排中年男子(后来被称为“巴士阿叔”)手机通话声音过大,少年Elvis轻拍对方肩膀,示意他小声点。料不到一拍惹来大麻烦。阿叔反应激烈,粗言秽语高声斥骂少年达六分多钟。

  影片中,阿叔跪在座椅上,高声粗口,并配以大幅度手势。他说:“你有压力,我有压力,你做乜挑衅我呀?(粤语,意为你为什么挑衅我呢?)”经再三高声要求,Elvis道歉,并指事件已解决;但阿叔又要求握手,遭拒后再次斥骂:“未解决!未解决!未解决!!”Elvis只好再三道歉。

  一旁乘客Jon用手机暗中拍下经过,二十八日将其上载于一个免费的youtube.com网站,不料迅速流传,一个月来,仅youtube.com网站就有超过七百万人次点击浏览;更引起无数独特创意,中英文字幕、粗口过滤版、卡拉OK版、Remix版、 Rap版等等,五十多种再加工版本,不一而足。有的网友还将短片中的经典一幕大幅改动,或者令阿叔向Elvis道歉,创造新句子,或者换成巴士阿叔同谭咏麟、郑秀文乃至陈水扁叫骂场面,令人捧腹。


 
编辑:杜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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