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IT|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片·论坛|图片网|华文教育|视 频|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图片库|供 稿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港澳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一内地男子因“假结婚”在香港被判入狱十八个月
2007年02月05日 18: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香港二月五日电 一名内地男子因与一名香港居民串谋“假结婚”,今日在香港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狱十八个月。

  二十一岁的内地男子庄某,今日承认一项串谋欺诈及三项向香港入境处人员作出虚假申述的控罪。

  今年一月十一日,庄在罗湖管制站办理入境手续时,由于入境处人员怀疑庄涉及一宗“假结婚”的案件,遂将他扣留作深入调查。

  庄承认接受一名中间人的建议,以港币四万元安排他与一名香港居民“假结婚”,以便申请每次访港九十天的签注来港寻找工作。

  庄与其假配偶于去年九月结婚,在“假结婚”后,庄曾三次来港,每次皆向入境管制人员声称探望其妻子。

  香港入境处发言人重申,该处对非香港居民透过假结婚骗取香港居留的问题一直非常关注,并已成立专案小组从不同途径搜集情报,并作出深入调查,在取得足够证据后,定会对涉案人士提出检控。

  该发言人同时指出,任何人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份,将会被依法取消身份证或居留资格,涉案人士亦会被遣返原居地。

  根据现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谋欺诈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十四年。

  此外,任何人士向香港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实属违法,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为港币十五万元及入狱十四年,协助及教唆者同罪。

 
编辑:张明】
:::相 关 报 道:::
·安排内地女子到港卖淫 粤港破假结婚集团拘91人
 


  打印稿件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