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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丽敏:澳门特区政府计划设立“交通事务局”

2006年10月04日 10:22

  中新网10月4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回复议员质询表示,取代澳门特区《道路法典》和相关条文的《道路交通法》法案和《修改及增加道路法例的条文》行政法规草案已交行政会讨论,预计明年颁行。并将设立交通事务局整合民政总署与土地工务运输局的有关职能。

  陈丽敏在回复中重申,修订《道路法典》的工作自去年四月启动法改中央机制后,列入首阶段重点项目。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取代《道路法典》和相关条文的《道路交通法》法案和《修改及增加道路法例的条文》行政法规草案已交行政会讨论,计划在立法会新会期提交立法会审议。

  她表示,在修订上述法案及行政法规时,已举行了两次公开谘询,广泛收集市民及相关业界、政府部门的意见,作为工作基础和参考。

  她指,有关设立交通专责部门的法案及行政法规草案已经完成,现正处完善中。当局计划设立交通事务局,负责对道路交通、配套设施和交通工具的规划、整治、维修、保养、管理和监察,并配合治安部门维持交通秩序、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及推广等工作。

  回复中指,按照安排,《道路交通法》及其相关配套法规可望明年推行,配合交通专责部门的设立,将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高公众遵守交通规则意识,严惩危害交通安全行为和加强监管,提高执法效率,配合社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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