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IT|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片·论坛|图片网|华文教育|视 频|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图片库|供 稿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港澳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香港修订防止贿赂条例07年出台 适用于行政长官

2006年12月19日 14:30

  中新网12月19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特区行政署长谢曼怡表示,特区政府料于明年二月至三月份向立法会提交《防止贿赂(修订)条例草案》,以求尽快令防贿条例的部分条文适用于行政长官。

  香港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十八日召开会议,讨论防贿条例若干条文对行政长官的适用问题。特区建议加入条文,让律政司司长有权把特首涉嫌行贿的个案转介立法会跟进。若四分之一的议员联合动议,认为特首有贪污渎职行为而不辞职,立法会可委任终审法院法官组成调查委员会。如委员会认为有足够证据,立法会可以全体议员三分之二通过,提出弹劾案,再报请中央。

  多名议员促请特区政府尽快向立法会提交《防止贿赂(修订)条例草案》,确保有关条文能在明年三月特首选举前生效,令新任特首亦会受到规管。谢曼怡表示,有关修订条例已纳入二○○六至二○○七年度的立法议程,已加紧进行草拟工作,希望于明年二月至三月份向立法会提交有关修订条例,令防止贿赂条例的若干条文亦适用于行政长官。并表示,在草拟条例时,必须小心考虑遇到具体的执行问题,另外亦要顾及行政长官的宪制特殊地位,以免条例过于宽松或严苛。

  谢曼怡说,行政长官现在已受其它反贪污措施规管,包括基本法第四十七条订明,而且,行政长官与其它市民一样,受防贿条例其它条文规管。此外,行政长官一旦贪污行贿,将会先交由立法会进行弹劾,再交由律政司进行刑事检控。特区政府保证,如有足够证据证明投诉行政长官犯了防贿条例,不论立法会是否援用弹劾程序,或弹劾程序的结果如何,律政司司长都会考虑展开刑事程序。


 
编辑:杜燕】
 


  打印稿件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