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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佐洱:基本法的制定表明"一国两制"非权宜之计
2007年06月06日 10: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6月6日电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陈佐洱6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上表示,基本法的制定,表明“一国两制”方针绝非权宜之计,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央政府对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是诚心诚意、坚定不移的。

  陈佐洱表示,10年来的事实充分证明,基本法是一部好法律,是维护香港长期稳定繁荣的基石。

  他说,基本法是“一国两制”方针的具体化、法律化。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我们的“一国两制”能不能成功,要体现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里面。基本法正是这样一部全面、准确、系统地把“一国两制”方针具体化的法律文件。基本法的正文和三个附件进一步将“一国两制”细化,清楚规定了中央与特区的权限划分以及特区所享有的高度自治权;充分保障了香港居民享有的广泛权利和自由;明确了特区的政治体制;明确了特区处理对外事务的范围等等。

  陈佐洱称,无论是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筹建工作中,还是在香港回归祖国后中央处理涉港的各项事务的过程中,基本法都发挥了重要的指引作用和准则作用。


 
编辑:杜燕】
 

专题:香港回归十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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