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再次延长优惠税率实施期限为民生纾困
中新社曼谷7月27日电 (记者 李映民)泰国总理府发言人拉差达在27日的内阁会议结束后向媒体透露,本次会议审议并批准财政部提交的议案,将现行7%的增值税优惠税率实施期限再延长一年,以缓解民众生活成本压力,促进国内消费。
根据该措施,原定2026年9月30日到期的增值税优惠税率实施期限将再延长一年,至2027年9月30日止。具体而言,不含地方税的增值税率为6.3%,含地方税后为7%,适用范围涵盖所有商品销售、服务提供及进口环节。
拉差达表示,维持7%的增值税率,有助于减轻民众生活负担,同时提振市场消费信心。
2024年7月5日,泰国政府取消了此前进口货值低于1500泰铢的跨境电商商品免税政策,首次将所有商品统一征收7%增值税。
泰国增值税的法定标准税率为10%,7%属于临时优惠税率。2025年9月9日泰国内阁正式决议,将7%的优惠税率实施期限再延续1年,执行周期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避免政策断档后税率自动跳回10%。(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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