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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修改法律 新加坡妇女海外生子可享公民权
2007年08月03日 19:55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香港八月三日电 新加坡消息:新加坡媒体三日报道,新加坡已修改宪法,让新加坡妇女在海外生下的孩子获得新加坡公民权。新加坡为此宣布撤销对联合国妇女公约第九条款的保留权。

  据《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社会发展、青年及体育部政务部长符喜泉是一日在纽约的联合国会议上,宣布撤销新加坡对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九条款的保留权的。

  新加坡在二OO四年四月修改宪法,让身为新加坡公民的妇女在海外生育的子女,只要出生日期是二OO四年五月十五日当天或之后,就有资格成为新加坡公民。

  这项修宪让新加坡男女公民的后代享有平等待遇。在这之前,只有男性公民有资格为在海外出世的子女申请新加坡公民权。

  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委员会对新加坡此举表示欢迎。

  除了宣布撤销条款保留权外,符喜泉也在会议上介绍了新加坡在争取平等女权及遵守公约方面的发展,包括医学院不再对招收女生人数设限,以及政府部门让男女公务员享有平等医药福利等政策。

  新加坡自一九九五年成为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缔约国。〔完〕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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