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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将在重庆举行

2010年11月09日 18: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重庆11月9日电 (记者 杜远)第四届"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将于10日至14日在重庆举行,本届论坛主题为"走向互利共赢——中国-东盟自贸区建成后的法律合作"。

  据悉,本届论坛由中国法学会、重庆市政府主办,中国法学会的学术交流中心、重庆市法学会和西南政法大学承办,这也是重庆市第二次举办此论坛。

  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刘俊介绍,2010年恰逢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启动,为有效应对自贸区启动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建成保驾护航,中国法学会决定举办此次论坛。本届论坛是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开局元年背景下举行的,因此论坛的主题确定为"走向互利共赢——中国-东盟自贸区建成后的法律合作"。

  据介绍,本届论坛参会人员近200余人,内宾有来自国家有关部委、科研院校和实务部门的官员、专家学者。外宾有来自东盟国家的法学界官员和学者共计82人,本次论坛外方出席代表的级别和人数为历次论坛之最,与会嘉宾将在论坛上自由探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的法律热点、难点问题。

  本次论坛将举办三个专题的研讨,第一个专题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相关法律问题研究,第二个专题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各国国内法的调整,第三个专题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法律实务合作的新趋势、新特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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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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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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