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IT|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片·论坛|图片网|华文教育|视 频|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图片库|供 稿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环保官员称中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机制亟待建立

2006年12月08日 20:45

    北京市环保局11月27日首次公布2006年10月份全市重点湖泊、水库、河流的水质状况月报:城八区内明园湖(福海)、陶然亭湖、龙潭湖、莲花池、红领巾湖、水碓湖及筒子河水质均为最差级别劣五类,已经完全丧失了使用功能,连景观用水的标准都达不到。 中新社发 鲁谷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八日电(阎密)中国国家环保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今天在此间强调说,中国有必要借鉴欧美国家的经验,建立污染责任保险机制。那些重大污染、高风险、位于敏感地区的行业,以及生产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该被强制缴纳保险。

  在中国国家信息中心主办的“十一五”期间中国环保产业机遇与挑战论坛年会上,别涛指出,纳税人不应该为企业的污染行为买单,但单个企业的责任承担能力有限。中国环保法规不健全、执法不严的现状,没有对排污企业形成压力,应该建立一个合理的经济机制来解决这个问题。

  别涛曾参加过松花江污染等多次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发现每次事故处理涉及的巨额费用,都由国家承担。他建议,机制建立的起步阶段,应选择存在重大环境风险的行业和企业进行试点。

  别涛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机制在中国还在起步阶段。但国外已有成熟经验,国内部分行业已经开始进行试点,再加上政府的重视,这些都使之具备了推广的基础。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