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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批准成立“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中心”

2006年12月15日 11:03

  中新网12月15日电 据国家环保总局网站消息,经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于2006年11月正式成立“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中心”,承担并开展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

  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中心是以学会为一级法人,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的专业技术机构,可接受行政管理机关、人民法院或其他社会组织等的委托,进行环境损害的现状、程度和损失大小的调查和评估,以及环境损害与污染及其他因素之间因果关系的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中心成立后,将逐步实现环境损害鉴定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在条件成熟时,将向司法部申请成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

  近年来,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逐年递增。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作为环境司法和行政解决环境纠纷的必要环节和有效手段,目前在国外普遍受到重视并有长足的发展,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环境损害受理、评估和判定工作程序以及较为合理的环境补偿机制和法律体系。在我国,环境损害评估工作目前才刚刚起步,有关环境污染纠纷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有待逐步建立完整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体系。因此,为解决环境纠纷提供科学的判定依据,适时地开展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已成为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的迫切需要。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已开始着手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研究和探索工作,先后设立了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拟定了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构的内部管理体制、工作流程及规章制度;受理了黑龙江省某村氟污染导致氟骨症和山东省某电厂排放二氧化硫损害林木两个环境损害鉴定案例。同时还承担了国家环保总局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人体健康影响》编制工作,开展了广东省韶关典型区域环境健康调查,以及环境污染引起人体健康损害事故的预防、预警和应急体系的研究等工作。(张黎)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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