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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王有杰到秦城监狱服刑 庇护房产商内幕曝光(3)
2007年02月05日 12:27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王有杰


  为开发商减免巨额税费

  法院认定,王有杰受贿634.48万元,共有7名行贿人。其中,高复东是一名很特殊的行贿人,他与王有杰在洛阳相识。那时,高复东是洛阳市美术陶瓷公司总经理,因为公司生产的“九都”牌唐三彩在80多个国家和地区参加的国际旅游会议上被评为优秀旅游产品,并荣获金牌,因此公司被外交部定为国礼定点生产厂家,高复东得以接触高层官员。1988年,时任河南省委副书记、省长的程维高(程在河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位子上退休,2003年被中纪委开除党籍、撤销正省级职级待遇)来洛阳美陶公司视察工作,高复东极力向程推荐时任洛阳市委副书记的王有杰,说了王很多好话。不久,王有杰升任漯河市委副书记、市长。

  荆州中院认定,高复东共向王有杰行贿64万元。

  1995年底,高复东花3000元将一个空壳公司转入自己名下,注册成立了河南高鑫金属矿业有限公司并任董事长。高复东通过以前的关系,搞到了位于107国道郑州段附近390亩土地的规划许可证。因为需要交纳500万元的定金,高复东约请广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行长吃饭,并把王有杰请来作陪,此时王已是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中间人介绍说,王有杰和高复东是生死之交。席间,王有杰对银行行长说,高复东是我多年的老朋友了,是有名的企业家,请行长支持一下,我替他担保。500万元贷款很快到手,高复东送给王有杰10万元感谢费。

  开发390亩土地是一个非常大的工程,高复东不仅资金不足,而且也没有开发资质。当然,高复东的目的并不是开发这块土地,而是“炒卖”,并从中获利。于是,高复东不久就将390亩土地的开发权转给了河南建业集团董事长胡葆森。胡曾入选“2004福布斯中国富豪榜”,排第92名。但双方商定,还是以高复东的高鑫金属矿业有限公司名义继续办理征地手续,也就是说,不变更征地主体,而是采用变更股权的方式,由胡葆森的建业公司收购高鑫公司,间接取得390亩土地开发权。这样,高复东的公司成了胡葆森的子公司。这么一倒腾,高复东赚了700多万元。

  高复东将390亩土地开发权转给胡葆森后,胡让高复东出面,并以高鑫金属矿业有限公司的名义,申请减免征地需要交纳的各种税费,并许诺事成之后给高复东400万元回报。高复东答应办理后,胡葆森当即送给高复东一套86万元的房子和40万元现金。

  1997年1月,高复东把减免申请交给了王有杰。王有杰把分管副市长周建秋叫到办公室,让周具体办理。周问王有杰,减免多少、如何减免、减免的事由?王有杰说,全部减免,理由就说是国家安全部门的项目。

  后来,周建秋在向有关部门交代问题时说:“当时,我想让王书记在减免申请上签字,但他不签。所以,我签字的时候,手都有些发抖。”

  周副市长的签字是:根据实际情况,该公司系国家安全部门的项目,经研究同意免交。

  “这样签字的目的,无非是找个减免理由给具体办事的人看。”周建秋说,“即使是国家安全部门的项目,按照郑州市的规定,也不能减免。”

  一番运作下来,办理390亩土地征地手续后,共计减免新菜田开发、水利基金、劳动力安置转户、市政配套设施等费用912万元。为此,高复东得到了360万元的回报。不仅如此,390亩土地的出让金1226万多元,也是分期交纳的。因为周副市长还有一个批示:此项目系国家安全局系统,情况特殊,出让金半年内付清。而其他公司征地,土地出让金一般都是一次性交纳。

  而减免征用390亩土地需要交纳的912万元各种费用,高复东共给王有杰人民币10万元、美元3万元。也就是说,王有杰收受了人民币10万元、美元3万元后,给开发商减免了912万元巨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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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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