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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率先以文件明确“减副”后专职副书记职责(2)
2007年02月12日 07:50 来源:新京报

  副书记管什么

  有专家认为,“减副”后的专职副书记的主要职责还应当是党务工作。

  四川省委组织部的人士解释,中央对副书记的职责没有专门文件明确,中组部部长贺国强在一次讲话中提到“可协助书记处理日常事务,受书记委托负责其他工作。”

  这项职能现在在很多地方的副书记职责中都加以引述,四川省的试行意见中作了这样的规定,安徽黄山下辖三区四县的专职副书记分工中,也都有“负责县委日常工作”一项。

  但由此引起的一个问题是,日常事务一般在县级是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市级由秘书长负责,这样是否会造成副书记与他们之间的分工重叠?

  四川省委组织部人士说,副书记负责日常工作与党办主任、秘书长负责还是不一样,比如涉及到在其他常委之间的工作协调问题,与政协、人大之间进行工作协调,副书记的身份作用肯定是秘书长或党办主任无法取代的。

  在安徽黄山下属区县中,各专职副书记都有联系人大或政协的职责。

  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王贵秀认为,“减副”后的专职副书记的主要职责还应当是党务工作。

  “党一定要首先管好党内的事情,但现在有些地方党委陷入了具体的工作当中,党委领导被各种文山会海所包围,党务工作看起来都在管,实际已经很薄弱,因此专职副书记应该抓好党务工作。”他说。

  1月24日,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刊载文章认为,专职副书记的分工,要根据他所承担的职责来确定。不少地方都规定,专职副书记的职责是协助书记处理日常事务,受书记委托负责有关工作。这样的规定还是比较笼统,并没有突出专职副书记的主要职责。

  中央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明确规定,“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对本地区本部门基层党建工作负总责,书记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工作”。

  文章称,显然,该《意见》确定专职副书记是基层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当然,其他常委也在职责范围内抓党建工作,但专职副书记更侧重于负责抓党建领域的全局性工作。因此,专职副书记的职责可以定位为:协助书记抓党建工作(专职副书记一般兼任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处理党委日常事务,负责党委的综合性与协调性工作以及书记委托的事项。

  应否分管政府部门?

  四川各市县的专职副书记如果没有在政府兼职,便不能分管政府工作。

  “减副”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减少党政之间的“分工重叠”问题。

  2004年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决议中明确提出要“减少领导职数,切实解决分工重叠问题。”以往,每个副书记都会分管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口”,而这些“口”在政府中也会有一个分管领导(副市长、副县长),这样的后果是增加党委、政府领导的摩擦,降低了效率。

  此次“减副”之后,各地的一个通常的做法是,增加了交叉任职,即增加党委常委兼任政府副职。

  但不是所有的“口”都能实现交叉任职,对其它一些领域应当如何分管,各地采取了不同做法。安徽休宁县的做法是政府领导与常委的分管领域尽量分开,即副县长分管的工作不再另有常委分管,常委分管的工作不再另有副县长分管。而专职副书记也是常委,他们也都分管一定领域。

  而四川此次则规定,没有在政府兼职的常委就不再分管政府具体工作,比如,兼任副县长的常委就可以分管政府工作,兼任宣传部长而在政府没有职务的常委则只有党内分工,不再分管政府的工作部门。

  四川省委组织部的官员说,这实际上反映常委的权力边界问题,常委分管政府工作,会造成责任不清,导致地方运行效率低下。

  作为常委之一,四川各市县的专职副书记如果没有在政府兼职,便不能分管政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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