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兰州2月16日电(陈永君) 记者从甘肃省政府办公厅获悉,甘肃省政府就推进企业工资拖欠问题,昨日发出通知,欠薪不还的企业老板将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其效益年薪也不予兑现。
根据通知,甘肃省将通过完善经营者业绩考核办法,将工资清欠和防止新拖欠纳入考核内容。凡没有完成清欠任务或新增欠薪的企业,其经营者一律不得参加评优评先,不能增加工资和兑现效益年薪。
甘肃省政府要求,各市州要尽快制定方案,指导企业对二00六年年底以前的工资历史拖欠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和认定。对企业调查认定的工资拖欠数额要建立详细台账并逐级核查上报。二00七年年底前,基本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问题,建立有效预防和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制度和机制,遏制工资新拖欠,完不成清欠任务 不得评优。
通知强调,各企业要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强制企业在指定的开户银行按期预存工资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偿还拖欠工资;强化工资支付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对发生拖欠且不履行报告程序的企业,将加大力度处罚并向社会公布。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企业,将吊销其营业执照,并对有关人员依法予以制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