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
法国:自然人文因素共同作用
20世纪70年代法国色彩学家让·菲利普·朗克洛率先提出了“色彩地理学”的概念,即: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两方面的因素共同决定了一个地区或城市的建筑的色彩。1961年和1968年,法国巴黎规划部门完成了对大巴黎区规划的两次调整。今日巴黎的米黄色基调就是形成于那个时期。
日本:通过立法进行色彩规划
日本建设省于1981和1992年分别推出了“城市规划的基本规划”以及以立法的形式提出了“城市空间的色彩规划”法案。规定色彩专项设计作为城市规划或建筑设计的最后一个环节,必须得到由专家组成的委员会的批准,整个规划或设计才能生效、实施。
国内:城市色彩规划刚刚起步
2001年,温州市确定中心城区建筑的整体主色调为淡雅明快的中性色系为主,辅以冷灰、暖灰色;其中把中心城区划分成:特色区(老城区、中心区、杨府新区、过渡区、扩散区)和廊道系统。
2003年,武汉市色彩规划方案为城市提供了分区色谱,并编制了《武汉城市建筑色彩技术导则》。
2004年,南京就城市主色调进行专家讨论。通过调查问卷方式了解居民意见,浅绿色成为城市色彩基调。
2006年,杭州市将灰色系定为杭州的主色调,并总结出了“城市色彩总谱”,作为今后城市建筑用色的指导。
2006年,重庆完成城市色彩规划,主城区的城市色彩将以淡雅明快的暖灰为主,辅以局部冷灰色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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