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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公布举报涉枪犯罪奖励标准 最高奖励一万
2007年06月02日 06:01 来源:新京报

  公安部昨日公布《群众举报涉爆涉枪违法犯罪奖励标准》(简称“标准”)称,在治爆缉枪专项行动中,有重大贡献的举报人员最高奖励为1万元。

  根据“标准”,群众举报线索收缴军用枪1支,民用枪或者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2支,仿真枪10支或者军用子弹10发、民用子弹100发以上的,视情况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

  “标准”还显示,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炸药1000克或者黑火药、烟火剂3000克,雷管30枚,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30米或者手榴弹、地雷1枚以上的,视情况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

  此外,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破重大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等涉爆涉枪案件,并循线追踪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窝点的,视情况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奖励。

  “去年的治爆缉枪,光1万元的最高奖励我们就奖了13个。”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闫正斌说,去年共有225名举报有功人员分享了61.4万元的奖金。此外,公安机关还监控试图在青海等地购买枪支的“寻枪”人员,并将他们的信息传给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排查。(记者张太凌)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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