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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更重视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促进节能减排
2007年06月04日 10: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6月4日电 去年中国没有完成减排任务,发改委主任马凯在今日国务院新闻办就中国政府应对气候变化有关情况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节能减排的任务作为约束性指标分解落实到各个省市和有关的能源消耗大户是一个行政措施,是完全必要的。同时,中国更重视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

  马凯介绍,在法律手段方面,中国政府颁布了《环境保护法》、《可再生能源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于促进节能减排落实到每一个单位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此外,马凯表示,中国更重视经济手段,比如中国正在逐步理顺资源型产品的价格,使它能够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程度,一方面可以鼓励能源生产,另一方面可以限制不必要的消耗。同时,中国在财税政策方面,对于节能技术、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也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正在落实之中。

  另外,各地政府都普遍把节能降耗约束性指标的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个重要指标,而不是单纯地看GDP的增长。(据中国网直播文字整理)


 
编辑:席梦婷】
:::相 关 报 道:::
·节能减排综合性方案解读:我国将适时出台燃油税
·中国官方对2010年节能减排目标作出明确要求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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