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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收费还贷”周期应有严格监督
2007年07月17日 10:00 来源:法制日报

  在广东肇庆市的中心城区端州区和鼎湖区之间,耸立着一个321国道大冲收费站,是以前以“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方式解决321国道建设资金时修建的,但目前收费站的存在已经制约了周边县市之间的经贸、物流和人员的来往,是影响肇庆发展的“瓶颈”。近日,肇庆市人大、企业、消费者等社会各界和有关方面专门召开听证会议,研究撤销大冲收费站的问题(7月16日《广州日报》)。

  公路收费站阻碍经济发展并不是肇庆市独有的现象。当前,贷款修路方式越来越多,导致收费公路大量增加,不但高速公路收费,而且不封闭的高等级公路也收费,甚至一座普通的桥也收费。这样的弊端显而易见:一是增加了经济流通和人员流动的成本,二是降低了机动车的通行效率,三是限制了个别地区的发展,四是收费养人、还贷的成本太高。

  而更令人感到愤慨的是,许多公路收费似乎只有起点而没有终点,年复一年,总是收个不停。至于每年收了多少,支付了多少,没有谁告知公众,公众也无从知晓。甚至有些公路是还完贷款仍在收费。不久前,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时披露,接受审计的北京、河北等18个省份8.68万公里的收费公路上,不仅有违规设置的收费站158个,违规收费、通过提高收费标准多收费231亿多元,而且有12个省份的35条(段)公路收费期过长,收费高出投资成本数倍乃至10倍以上。

  贷款还清之后,收费站已然失去了存在的合法性。因此,那种擅自延长收费期限的行为,无异于用强制手段剥夺公民财产,因为只要这个收费站存在,当事人不交费就不可能获得“上路”的权利。然而,当前路桥收费状况严重不透明,各种相关信息根本不公开。作为各种公共设施的最终拥有者和使用者,公众有权知道路桥贷款的清偿规划、收费中用于偿还国家贷款的比例,更有权就相关收费要求举行价格听证。而在这些问题上,有关职能部门从不公开、一致缄默的态度,显然是不正常的。

  目前,收费公路何去何从的问题,不可回避地摆在我们面前。笔者认为,收费公路应成为一条“明白路”,市场化不应改变收费公路的公益属性,也不能削弱和替代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各地应该尽快恢复公路作为公共产品的本来面目,不能再让各地政府把它当作获取地方小团体利益的摇钱树。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对全国所有的公路收费站进行一次收支情况检查,给每个收费站都建一个透明账单,对早已收回成本的收费站坚决关停;对那些正在收费还贷的收费站竖一面收费倒计时牌,以方便政府和公众监督。

  还应看到,对许多地方的非高速路来说,很多路段修路的钱是政府投资的,并不存在借贷的问题,设站收费纯粹是为了增加地方经济收入,对于这些收费站,上级政府应该对其进行收费资格的核实,该撤的坚决撤掉,让政府的关心化作人民的福利,让群众切实感受到道路畅通的好处。(程春荣)


 
编辑:李淑国】
:::相 关 报 道:::
·公路收费高出投资10倍 谁让"收费还贷"失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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