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页|新闻|国 际·英文|财经|体育|娱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学生|IT|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视 频·图 片·论 坛|图 片 网|华 文 教 育|广 告|演 出|图 片 库|供 稿
■ 本页位置:滚动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咸阳规定机关干部离岗创业可一次性补偿10万元
2007年07月24日 14:26 来源:华商报

  昨日,咸阳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决定在咸阳实施“全民创业、家庭创业、自主创业”,鼓励机关干部带头创业,符合条件的,经组织批准,按工资发放渠道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5到10万元。市、县两级事业单位和乡镇必须有20%以上的干部职工离岗创业。

  ;该项举措鼓励机关干部离职创办企业,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愿意辞去公职的,本人申请,经组织批准,按工资发放渠道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5到10万元;鼓励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提前退休,从事创业活动。提前退休人员中,年满50岁、任职8年以上的副县级干部,连续担任正科或副科职务满8年的干部,均可享受上一级职务工资待遇。

  市、县两级事业单位和乡镇必须有20%以上的干部职工离岗创业。干部职工创业期间,3年内职级和工资正常晋升发放;3年后愿回机关工作的,由原单位安排相应工作岗位,不愿回机关的3年内工资按原工资额的80%发放。

  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允许党政机关工作人员8小时以外从事与职权无关的第二职业。 (记者 杨怡 宁峰)


 
编辑:张磊】
 


  打印稿件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