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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今日起实施 民告官可发电邮
2007年08月01日 14:35 来源:北京晚报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今天正式开始实施。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昨天表示,市民申请行政复议除了前往市区两级的行政复议接待室、邮寄和传真外,现在还多了电子邮件这个新渠道,从下周起“民告官”案件将可直接通过市法制办网站提交申请,申请不必花费任何费用。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王荣梅告诉记者,从下周起,市民只需要登录市法制办网站,通过专门设定的行政复议指定电子邮箱,填写申请的事由以及联系方式,就可以及时完成行政复议案件的申请,避免因邮寄造成的时间延误,并且不用任何费用。王荣梅副主任表示,法制办行政复议部门的工作人员将会在5个工作日联系申请人,告之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和证据。此外,市民还可通过电话(65193457、65193487)的方式进行行政复议的咨询。

  从明年开始,全市行政复议案件将实现全部网上办理,61个部门的每一个案件处理结果都会及时放入网络平台。(记者左颖)


 
编辑: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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