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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肃北今年年底完全取消城乡户口差别
2007年08月29日 08:51 来源:兰州晨报

  记者8月28日从肃北县公安局获悉,8月22日,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批通过《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改革实施细则》,该县公安局随即实施该户籍改革制度,肃北县城乡二元户口制将在今年年底终止,存在58年之久的农业和非农业户口之别也不复存在。届时,该县4000多农民将和9000多城镇居民同等“身份”,全部一次性转为“肃北居民户口”。肃北取消户籍城乡差别的改革,在全省乃至全国县区尚属先例。

  肃北县公安局政工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改革实施细则》经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批通过即正式生效,该局也随即开始落实这一户籍改革制度,力争在今年年底完成改革,到时候,该县1.3万人口将全部成为肃北居民户口。

  据了解,此次户籍改革,肃北县将彻底取消各类户籍类型差别,将原有肃北常住农业户口、地方城镇户口、自理口粮户口、农场商品粮户口、非农业户口全部一次性转为“肃北居民户口”。对于来肃北投资办厂、经商务工、大专以上学历、中高级技术人员,只要具备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的条件,均可办理“肃北居民户口”手续。农业户口人员转换身份后,在原土地、草场承包经营权不变的条件下,根据牧民自愿宜牧放牧、宜农种田、宜工务工、宜商经商,在入学、参军、就业、低保、医保等各方面与当地原有城镇户口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不再实行差别政策。

  据肃北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取消农业户口将会改变“户口歧视”现状,具有“居民户口”的人员在社会保障、基础教育、就业、医疗、住房、计划生育方面将享受到同等的待遇,城乡“同命不同价”的历史和农村孩子在城市上学的难题也会解决。同时,该制度也可吸引异地人口到当地投资发展。

  8月28日下午,记者向肃北县人大了解相关情况时得知,该《细则》尚未报请县人大备案。(记者董开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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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城乡户口一元化政策有望出台

  新的“全省城乡户籍改革”意见完成并将报省政府审定

  8月28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省公安厅日前起草完成了新的“全省城乡户籍改革”意见,并将报省政府审定。据悉,该“意见”的核心内容是将现有的农业、非农业二元化户口改为一元化户口。这意味着全省城乡户口一元化将加快步伐,而我省既有的户籍改革政策,已经使70万人受惠。

  现有的农业、非农业二元化户口已在我国实行多年,但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谋生,使得现有的农业、非农业二元化户口管理的弊端逐渐显现。省公安厅有关人士表示,许多人明明已在城市工作生活多年,早已融入了这座城市,但由于自己所持的是农业户口,就使其很难享受到跟“城里人”一样的医疗、保险、社保等诸多社会福利。一元化户口管理的实施,将使那些“城里的农村人”享受跟“城里人”一样的待遇,这也更能显示这些人当前的社会生存状态。

  一元化户口管理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但长期的二元化户口管理之下,农村与城镇的医保、社保、优抚、教育、劳动等都是区别管理的,这使得实施一元化户籍政策必须理顺上述诸多社会关系。否则就不能使农民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及城市管理、就业政策等权利,无法享受到城市化带来的实惠。

  据了解,我省早在2003年11月就开始实施户籍改革,当时是以“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为前提提出了7项惠民措施,3年多来,已经有70万人因我省的户籍改革而得到实惠。2006年5月,国务院曾组织14个部委组成户籍管理综合调研组,专程来我省兰州、临夏等地进行户籍改革调研,对我省的户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在回京后,将甘肃经验上报国务院推广。(刘志广)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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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科学发展 共建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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