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规定代人刷公交地铁月票卡最高罚款1万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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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规定代人刷公交地铁月票卡最高罚款1万元
2009年01月05日 10:21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近日来,关于羊城通系统更新,致使不少市民手持月票卡乘坐公交时无法代人刷卡。去年11月,广州推出了新的公交地铁优惠月票乘车卡。市民在刷卡乘车时,遇到同行的家人朋友没带零钱或羊城通时,持卡人只要在刷卡之后相隔3个人,就可以为同伴者刷卡“埋单”。但不久前,乘车市民发现,月票卡的这一功能已被羊城通公司通过系统更新,用技术手段予以“屏蔽”。此前,有很多市民和网友都反映,他们购买了88元/90次的公交优惠月票后,每个月都会有很大一部分的优惠“享受不完”、白白便宜了“公交公司”!于是,有些人就利用羊城通月票卡可以隔3个人再刷卡的特点,用自己花不完的“优惠”来为亲朋好友同行搭车埋单。

  对此,市交委科技处处长谢振东表示,月票卡本来就应该是一人一卡,只限定于持卡人本身使用,这本来没什么值得争议的。在纸质卡时代,这一规定就开始执行了。如今的月票卡只不过是将纸质卡电子化而已,其优惠权不能转让的“一人一卡”性质并没有改变!在同一时间、同一趟公交班车上,持卡人刷卡乘车只能使用一次。据谢处长介绍,本周内,广州将正式出台《公交地铁优惠票卡使用管理办法》,对月票卡使用各环节的诸多细节问题进行逐一规范。对于有人在车上一卡多刷或者用别人的月票卡刷卡乘车的做法,公交司机有权进行劝阻;如果有乘客帮人刷卡收钱牟利的话,将被相关管理部门处以5000元~1万元的罚款!(记者叶平生)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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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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