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论:《决斗书》应由司法来消解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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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评论:《决斗书》应由司法来消解
2009年01月06日 13:15 来源:长江日报 发表评论

  新闻背景市民要与法院院长决斗 郴州市委书记:肯定有冤屈

  去年岁末,55岁郴州老人彭北京发布了一封《决斗书》,矛头直指郴州市中级法院院长李某和执行局长郑某,要求用最原始的丛林法则与上述二人“决一生死”,解决有关司法遗留问题。日前,当事方之一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声明,声明警告说,彭北京的决斗行为“属违法行为,如果他真的付诸‘决斗’则是一种犯罪行为。”(1月5日《成都商报》)

  对此,彭北京表示:“郴州中级法院的回应,回避了我所提出的全部问题,实际上是对我的恐吓。” 郴州中院不吝笔墨地反复强调,彭的“《决斗书》对他人诬告、诽谤和进行人身攻击,已属违法行为,如果他真的“决斗”则是犯罪”,苦口婆心地“含泪忠告”彭要三思而行,否则可能“受到法律的惩办!”措辞可谓柔中带刚,软硬兼施,先礼后兵。却唯一避而不谈,《决斗书》中到底哪些内容涉及“诬告、诽谤或人身攻击”。

  一个指涉不清,笼而统之的“涉嫌违法、犯罪”的回应,不但不能自证清白,打消公众疑虑,反而为彭老汉独演的这出荒诞剧,涂抹了一层悬疑剧的色彩。使得此事完全被一种云遮雾罩的烟雾所笼罩,毫无公共透明度可言。绵里藏针的“警告”回应,似乎又是向彭老汉及社会舆论下了一份“挑战书”,难怪给彭北京以“恐吓”之感。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其实,从彭的《决斗书》中可知:他明知决斗行为有悖法制精神,而且他“近十年来,曾一直相信法律”,任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正当权益的行为他都尝试了,但显然都以失败告终。正是在这样的辛酸和无奈下,他捡起山寨式饱含噱头的“决斗维权”,用血性的决斗宣言进行着无声的血泪控诉。

  彭在《决斗书》中所描述的内容,是否属实;郴州中院在该案中是否有违法之处;现在应不应引进相对独立而权威的第三方进行司法仲裁……这些都应尽快给公众一个令人信服的交代。

  《决斗书》曾让司法权威和公信蒙羞赧然,所以要重树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只能由公正的司法判决来疗治《决斗书》中描述的的那些有违公正的法律创伤,只有这个伤口彻底愈合,才能驱散笼罩在《决斗书》上那遮蔽司法公信的郁结已久的阴霾。 (李晓亮)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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