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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震因素纳入假释范围
2009年01月08日 06:32 来源:新京报 

  地震因素纳入假释范围

  阿坝监狱目前已有200多名家庭受灾的服刑人员,获假释或减余刑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4部门文件”中,地震因素被纳入假释考虑范围。

  文件规定,可以优先提请假释的对象还包括,“因自然灾害或罪犯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确需本人赡养老人或抚养幼年、残疾子女的服刑人员,改造表现一贯较好,且符合假释法定条件的”。

  孙增认为,这条主要是针对抗震救灾考虑的,这样可以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家庭和睦,维护社会稳定。

  位于此次汶川大地震重灾区的阿坝监狱,目前已有200多名家庭受灾的服刑人员因此获假释或减余刑。

  在四川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刘志诚看来,这些措施是“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抗震救灾中的体现。

  讲起在地震中的表现,刘志诚说自己被感动了:地震发生后,四川全省监狱设施遭到严重破坏,2万多名服刑人员露宿看押,但是全省没有一个人脱逃,没有发生一起冲监、袭警事件。

  随后,监狱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对表现好的服刑人员提请减刑。

  此次对符合条件的灾区服刑人员优先假释,是上述行动的延续。刘志诚希望,假释后,这些犯人到社会上改过自新,积极参与灾后重建。  

  板床铺上新买的床单

  管教干警和当地公安机关手续交接完毕后,叮嘱对假释人员多些照顾  

  陈晓兰的家就在地震重灾区什邡红白镇,18年前她走的时候,大儿子8岁,小儿子3岁。

  地震后儿子还活着吗?她不知道。回家后儿子是否接纳她?她心里没底。“儿子不喜欢,我慢慢来”,她像说给别人听,又像说给自己听。

  2008年12月15日下午3点多,车子到达红白镇派出所,陪同的管教干警周红玉和当地公安机关进行了手续交接。

  来到村口,陈晓兰看见自家的房子,已是一堆瓦砾。

  村妇联主任梁崇玲赶来,亲热地喊她“陈姐”。陈晓兰一时局促得不知怎么答应。

  她从村人口中得知,母亲已经去世好几年了,大儿子到临镇做了上门女婿,多年没回家,小儿子流浪长大,“现在外面混”。

  傍晚,被通知的小儿子赶回来了。

  村长不断劝说儿子叫一声妈,但他始终没叫出口。对望,沉默,僵持。

  梁崇玲主动把陈晓兰安置在自家震后新建的房屋内,临时搭起的板床上,陈晓兰小心地铺上新买的床单。

  临别,周红玉拉住梁崇玲的手,一遍遍叮嘱,“陈晓兰在监狱里一直是改造积极分子,各方面表现很突出才获得了假释,请你们一定要多给些照顾。”  

  出狱以后的“善后”

  监狱管理局相关人士表示,“对生活医疗有困难的服刑人员,当地民政部门也会妥善安置”  

  多多少少,周红玉还是有些担心的。

  在她看来,过去监狱不愿意多使用假释,主要就是担心服刑人员被假释到社会上后,再次犯罪。而在中国的刑罚执行中,假释的核心条件是“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

  根据我国的假释程序,由监狱考核罪犯,提请法院裁定,检察院监督,到社会上后,由当地的公安机关负责日常监管。

  周红玉说,一旦犯人再犯罪,就要实行“倒查制”,层层追究责任,轻则处分,重则以渎职罪追究刑责。

  所以,对于假释人员,他们会特别慎重。

  不排除一些犯人会伪装悔改表现,但管教民警会在服刑人员的日常劳动、学习和生活中寻找蛛丝马迹,“很难量化,但我们会悄悄观察,看这个服刑人员有没有包容心,人际关系处理得怎么样,别人对他好,他有没有感恩心”。

  同时,监狱提前几个月就开始针对假释人员进行技术、文化和政治方面的教育,主要培养其生活适应能力,并进行心理疏导。

  出狱以后,也不能放松。

  孙增介绍,监狱加强了交接环节,强调公检法司的配合。假释前会征求当地公安机关、安置帮教办和政府相关部门的意见,并与社区衔接,落实监护人和具保人。

  “对生活医疗有困难的服刑人员,当地民政部门也会按照有关政策妥善安置”,孙增表示。

  可能,还会遇到问题。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驻燕城监狱检察室主任徐海法看来,目前我国假释难以扩大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社会监管力量不够,法律规定应该由当地公安机关管理,但是公安几十项工作,压力很大,管不过来。

  他认为,中国一方面应该加大社区矫正工作,同时也应该有专门的机构、专人来管理假释人员,将监管落到实处,同时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不管怎样,陈晓兰已经开始了她的新生活。

  村里将重新划地归还给她,老年人享受的每年480元的集体补助,也将给她补办。

  陈晓兰和小儿子用邻居给的木板和油毡,搭建了“过渡安置房”,在那里度过了元旦。

  1月3日这天,儿子终于叫了她一声“妈”。

  陈晓兰觉得很欣慰。

  她计划,等安顿下来,想利用在监狱学到的钩花、织鞋袜手艺,做点小生意,“靠自己的双手生活”。(文中“陈晓兰”为化名)

  假释程序

  集体评议

  提请假释,应当由分监区召开全体警察会议,结合罪犯服刑表现,集体评议,提出建议,报经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同意后,报送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审查。

  评审公示

  完成审查后,应当出具审查意见,提交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经评审后,应当将拟提请假释的罪犯名单以及假释意见在监狱内公示。

  法院裁定

  公示程序后,应当将拟提请假释的建议和评审报告,报请监狱长办公会审议决定。由监狱刑罚执行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制作《提请假释建议书》,提请人民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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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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