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判定作弊试卷雷同仅作为参考 勿误伤考生——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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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评:判定作弊试卷雷同仅作为参考 勿误伤考生
2009年01月16日 05:00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2009年1月9日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成绩公布,一些坚称没有作弊的考生查询成绩时收到的回复却是“您本次考试有违纪行为”,成绩被判零分。这是因为本次公务员考试,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首次启用了雷同试卷甄别系统。通过公务员考试论坛和QQ群,至少已经有60名这样的考生,他们坚持认为自己没有作弊,质疑被试卷甄别系统“误伤”。(1月15日《南方日报》)

  倘若有些考生真的是被雷同试卷甄别系统“误伤”,对于以靠准确与客观立身的甄别系统来说,不啻为一种致命弱点。问题的关键是,仅靠试卷甄别系统认定的“作答雷同”,并不能证实考生在考前购买了相同的答案或在考试中使用了无线电作弊,还需要考场监控图像等相关的调查证据相互印证才能定案。

  其实,作弊从根本上说并不是一个技术问题,而是一个制度设计问题。比如,考题之所以会泄露不是因为技术,“替考”这种最原始的作弊手段能在诸如高考这样的大考中出现也不是因为技术。

  所以,仅仅依靠技术得出的结论只能作为参考,为事件定性还需要进一步的旁证,否则,因为“概率”事件而“误伤”考生,恐怕难以服众。

  □盛翔(杭州 职员)

【编辑:魏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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